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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刘雪辉 《法制与社会》2013,(21):233-234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如今也被广泛的运用也质押融资信托担保等领域,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涉及知识产权的评估问题。知识产权特有的属性使其承担着重大的风险。本文欲通过对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从而为规避风险提出可行的策略。  相似文献   
132.
曾昊清  邵钧 《人民司法》2012,(22):35-38
【裁判要旨】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正式设立的营销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营销部营销人员为侵吞保费,将自己伪造的、内容和形式与真保单完全一致的假保单填写后,加盖伪造的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通过营销部的销售员在该营销部内销售并交付投保人。作为不知情的善意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  相似文献   
133.
吴婷 《人民司法》2012,(12):35-38
【要点提示】单位定期存单只能为质押贷款的目的而开立和使用,在债权人的债权到期未受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行使质权将单位定期存单予以兑付。出质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出质人享有追偿权,但应当受普通诉讼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4.
《天津政协公报》2011,(1):64-64
<正>国家"十二五"规划把推动文化产业确定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应清醒地看到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步伐还不够快,与直辖市地位及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有很大差距。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1、管理体制不顺。部门管理条块分割,信息不畅,资源整合不够,国有、民营、外资进入文化市场,共同发  相似文献   
135.
不具备流通股发行能力的有限责任公司私下印制了股票,并且公司股东以实际交付该股票作为对公司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时,尽管该股票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改变质押人以其在公司享有的股份设定担保的真实意思表示。在质押合同生效而质押权因未履行公示原则未生效时,应由导致质押权未能生效的一方即担保人对质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范围,基于信赖利益原则应以股份出质时该股份实际代表的价值为准。  相似文献   
136.
肖仕刚 《法制与社会》2012,(32):280-282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融资手段虽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真正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成功融资的中小企业寥寥无几,其根本原因为目前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过于宽泛、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从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概念、范围及其法定构成要件入手展开,分析应收账款质押面临的风险及如何加强风险控制,使之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成功融资的同时,所涉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7.
在西方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超额担保制度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消弭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为吸取美国金融危机的前车之鉴,我国在资产证券化起步阶段应引入该制度。超额担保的本质是债权质押,其质押标的是将来债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超额担保受制于现行的质押制度和破产法律制度设计。我国应制定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明确资产证券化的性质,并对证券化资产的可让与性和出质问题予以专门规定,从而使超额担保制度既符合物权法定原则,又满足现实需要。通过控制超额比率和设置利差账户,以解决超额担保与现行破产法律之间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38.
近年来,伴随着活跃的融资活动而产生的股权让与担保实践,被认为是一种非典型担保,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让与担保制度,并不能直接推出承认股权让与担保制度的结论。司法案件审判结果固然可以作为观察股权让与担保制度的样本,但其呈现的问题主要集中于合同效力、担保责任等层面,未能全面构建股权让与担保涉及股权变动、公司治理、民事执行、破产等层面的协调体系。从制度功能讲,股权让与担保未必能促进融资,反而可能增强股权受让人的强势地位。不应急于将股权让与担保明确为一种非典型担保。应对司法实践纠纷解决,可区分股权让担保的对内对外关系处理。对内关系中,原则上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股权让与担保所涉的融资、股权转让、担保意思做整体性解释;对外关系中,应遵循商事外观主义原则,通过保护第三人的信赖,来具体阐释涉股权让与担保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民事执行、破产清偿等规则。  相似文献   
13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质押的事会经常发生的,了解股权质押以及做好股权质押的公证工作是广大公证员倍受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从股权在质押关系中的内涵及表现形式,办理股权质押的公证等方面来谈谈股权质押及其公证事项的。  相似文献   
140.
近年来,我国不少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上取得了不小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法律体系不完善、发展地区局限等问题,影响着全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健康实施。本文将结合外国国家在此方面先进的实践经验,探索出我国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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