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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2.
1案例某女,32岁,某日上午8时许被发现死在自家卧室内,现场凌乱,有大量的血泊。死后约7h尸检。上衣左胸部见两处破裂口,一处1.2cm,裂口的一侧较平整,另一侧有较多的纤维;另一裂口呈“7”形,长1.8cm和0.9cm,略平整。右项部4cm×1.5cm创口,创缘整齐,内侧创角锐,外侧创角圆钝。颈部 相似文献
213.
214.
证明责任倒置主要强调证明责任的反方向承担。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要求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时主张的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使对己有利的法律不能适用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益。而证明责任倒置主要相对证明责任正置而言,所谓证明责任正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以法律要件事实为分配原则,主张存在某权利或存在妨碍某权利的事实的当事人对自己该主张承担因法律要件事实真伪不明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分配方式。 相似文献
215.
一般举证责任规则在查处刑讯逼供犯罪案件中不能充分体现诉讼公平和正义;适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不会损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司法体现;查办刑讯逼供案件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216.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证据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诉讼性质、结构的不同,决定了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有所不同,举证责任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成为证据法理论中的难题。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举证责任”的概念,所以理论界从不同的角度对其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概括地介绍了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并对其如何进行正确的适用做出了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217.
宋艳菊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6):149-153
由于按照一般原则分配证明责任具有形式性,无法保证具体个案中的公正,大陆法系国家创设了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来弥补其不足,即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就待证事实的证明责任在双方当事人间重新分配。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和它是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包括两种:法律推定和证明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218.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2002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加强了对原告的保护力度。本文从该规定入手,对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设置的原因及其法律价值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19.
1案例资料某男,19岁,学生。某年9月30日晚,乘公共汽车时因与司机发生纠纷被对方用“铃木王”摩托车钥匙(长约5cm)戳击右眼内眦上方,当即伤处流血,出现短暂意识障碍,恶心,呕吐一次,非喷射性,在当地医务室紧急处理后送医院住院治疗。伤后感头痛,呈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加重,语速缓慢,吐词不清,右侧肢体活动差,右手握拳功能尤差,不能下床活动。查体:被动体位,右眼眶青紫、肿胀,右上眼睑内侧有约3.5cm挫裂伤,已清创缝合,双侧眼睑睁、闭正常,眼球无损伤,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mm,对光反射正常,右鼻腔有血迹,无活动性出血及脑脊液外漏,右侧鼻唇沟… 相似文献
220.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确立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该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命题:一是提出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权利根据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反对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抗辩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二是当事人各自负有证明责任的事实是实体法所规定的要件事实。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理论方法才能适用于案件,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是主要和首选的理论方法,但是不能排除其他理论的运用。关于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例外亦即举证责任倒置,现行司法解释中关于特殊侵权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多数属于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具体化,只有很少的内容属于一般原则的例外,构成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