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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利弊与补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妍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5(4):59-62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权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自己破产,这一规定在我国现实社会已经被债务人充分利用,并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本文对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352.
债权人某甲分两次共借款1.3万元给债务人某乙,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1.5%,担保人XXX在借据上签字。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清偿债务。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债权人无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书面意思表示,判决结果由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相似文献
353.
354.
关于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的思考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我国现行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破产的规定 ,已不足以解决我国实践中大量债务不能清偿的问题 ,在设计灵活多样的程序制度的同时 ,新的破产法应当适用于自然人和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355.
债的保全制度中的债权人撤销权起源于古罗马法,发展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统一合同法也对债权人撤销权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自从债之相对性在一些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受到挑战后,债权的不可侵性便逐渐被确立了。在我国学术界对债权具有不可侵性也基本上持肯定态度。 相似文献
356.
357.
李红 《新疆人大(汉文)》2011,(5)
案情:2003年10月,刘某与某酒店约定:刘某交纳6万元押金后即可承包该酒店娱乐城。随后刘某依约向该酒店如数交纳押金。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该酒店并没有将娱乐城交由刘某经营 相似文献
358.
编辑提示:针对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体制,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因其刚要特质,这些措施主要着眼于从宏观方面解决执行难问题。诸如规范人民法院统一的执行工作体制,建立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的执行体制等等。这些体制建设无疑是必要的,是解决执行难的釜底抽 相似文献
359.
徐森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68-71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对流质契约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我国亦不例外,但是现代各国的许多学者对此已经产生了质疑。流质契约具有维护私法自治、提高市场经济效率和实现各种制度协调发展的优势,其存在的缺陷完全可以用现存的法律制度来调整,没有必要事先在法律中做出禁止性规定。流质契约的禁止并不能如初地维护债务人的利益,有时甚至还会因为担保物的贬值或市场竞争的约束机制而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所以流质契约的解禁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相似文献
360.
杨生祥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04,(3):43-45
优先权是为担保特种债权而于债务人的一般财产或特定财产上成立的担保性权利,法国和日本民法有比较完善的规定。我国是否应该在未来的物权法上规定此项制度,学者们的认识有较大分歧。笔者认为,优先权是一项独立的法定担保物权,应在物权法中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