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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管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的最大特点是监管机构决定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并主导保险市场.这种监管模式有悖于市场竞争的规律,在加入世贸组织、市场开放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随时有爆发危机的可能.1994年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签署之后,世界保险监管潮流走向放松和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因此我国的保险监管政策和体系必须要有相应的改变,以摆脱困境并谋求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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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体报道,中国将继续完善中央政府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并研究探索由地方政府自主发行债券的可行性;还有报道称,部分东部发达省市将试验介于中央政府代理发行和地方政府自主发行之间的过渡形式,即由中央政府规定发债规模和利率区间,让部分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此后,一些媒体就此发表了一些观点,主要讨论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地方政府发债的信用担保和偿付能力、地方政府债券的效应及风险等。其中有些论述对地方政府债券的性质、作用、偿付机制、信用风险等要素的理解不甚准确,容易引起误解。有必要从金融知识普及角度对这一论题进行通俗、准确的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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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现状及改进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强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2)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曲折反复的艰难发展历程。与之相伴,中国保险监管体系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审批到监管,从市场行为监管到偿付能力监管的复杂制度变迁。目前,形成了以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和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支柱的监管框架和以公司治理和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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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市场竞争国际化的新形势,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创新,但目前的监管制度设计仍然滞后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发达国家保险监管模式的比较,提出我国应加快建立并完善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保险监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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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9):79-8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1号《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8月2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主席吴定富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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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保险业的危机、对策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日本人曾自豪地声称其保险业是最保险的 ,不会破产。然而自 1997年至今 ,日本已先后有 7家人寿保险公司破产 ,整个保险业面临危机。其成因主要有 ,制度因素 :“政府主导型经济” ;经营因素 :产品结构不佳与投资失误 ;政策因素 :丢卒保车的金融政策。日本政府为解决棘手的保险公司破产问题而采取了一些新举措 ,在监管方式上 ,加强偿付能力控制 ,实行经营信息公开 ;在保障机制上 ,建立“投保人保护机构” ;在组织机构上 ,进行兼并与重组。日本保险业的危机及对策 ,对我国保险业有效地避免类似危机的重演 ,提供了很好的启示 ,在监管上 ,我们要加强偿付能力监管 ,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在产品创新上 ,要大力发展保障性产品 ,使产品结构多元化 ;在保险资金运用上 ,要扩大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化解存量利差风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