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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论教唆犯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娟玲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6):67-70
我国刑法中的教唆犯分为两种:共犯教唆犯和单独教唆犯。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但教唆犯却按分工为标准进行分类。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只具有从属性,而不具有独立性。本文将就教唆犯的性质、存在范围及其立法缺陷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22.
李婷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2,(3):62-64
本文认为 ,全面地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要注意区分两个层次的概念关系。一是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二是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当前 ,执政党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实现这种国家形态的手段 ,是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的。其必然性从根本上说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其必要性 ,表现在法律与道德具有同一性。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时 ,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或根本方式的地位 ,因为一是就哲学根据而言 ,这是由矛盾双方的主次地位不平衡所决定的 ;二是就实践根据而言 ,德治也不能居于治国的根本方式地位 ;三是就现实的法治对德治的作用而言 ,历行法治为推行德治提供了方向性保证、制度规范和秩序保障 ;四是就维护社会稳定而言 ,现实德治的功用威慑力远不及法治功用的威慑力。 相似文献
23.
24.
村规民约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从历史上看,在想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村规民约都起到了维护农村规则之治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村委会制度和村民自治的完善,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村规民约。从制定法的角度来看,村规民约并不属于正统的国家法律体系,只能归入民间法的体系中。在民间法的体系下,村规民约有着其特殊的构成、性质和作用。 相似文献
25.
行政补贴实务中的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对补贴的定性不准,而目前理论界对此缺乏系统的分析。本文结合WTO中的《SCM协定》的相关规定,探讨了行政补贴的法律性质。在公法行为、私法行为或“两阶段”方面,行政补贴属于公法行为且为“一阶段”的行政行为;在授益行为或负担行为方面,行政补贴具有授益和负担两个方面的特性且部分具有第三人效力;在羁束行为或裁量行为方面,行政补贴一般为羁束行为,部分补贴则为裁量行为。 相似文献
26.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泛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事实的行为。虚假陈述既损害了证券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也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性质和归责原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7.
“历史教学论”学科性质略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历史教学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学科性质是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历史教学论的发展经历了历史教授法、历史教学法、历史教育法、历史教学论等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中概念的变化实质上是学科性质的变化。 相似文献
28.
邓毅丞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19-22
片面共犯能否成立,在中外刑法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片面共犯应当是成立的:刑法的规定是其成立的法律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是其成立的理论基础,司法实践需要是其成立的现实依据。 相似文献
29.
试析《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性质和功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简称《通则》)依其设计具有六种功能。实证分析表明,《通则》作为国际商事合同准据法的功能和作为解释工具的功能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通则》已经是现实中的实在法,是一种优良的法律资源。从《通则》的功能看其性质,可以将《通则》定性为特殊的合同法国际重述,即:《通则》是可以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适用法的、部分内容可以视为国际商事惯例之成文编纂的、法典化的国际商事合同法重述。《通则》的出现使国际商法的发展进程产生了质的飞跃。我国法院、仲裁庭和企业可以考虑改变对通则的态度,从漠视转为积极运用。 相似文献
30.
危险驾驶行为的本质在于驾驶能力低于驾驶任务要求。危险驾驶行为应当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且应当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入罪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于参与飙车者应当论以共犯,共同飙车者不需要共犯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