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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再审之诉包括三个阶段:合法性审查阶段、再审事由的实质审查阶段及本案再审理阶段.这三个阶段与既判力理论、再审诉讼标的的学说、再审事由的审查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基本上确立了再审程序"三阶段"构造的框架,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民事再审立法应结合理论研究设计程序构造上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92.
一、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的现状及其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一)现状调查通过对潍坊市12处基层法院2005年以来相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审判监督庭设立十年来所呈现的主要状况:  相似文献   
93.
张丽霞  ;李静一 《求索》2008,(5):146-148
以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为前提,能够使再审程序达成调解与纠错功能的协调。再审调解有助于达成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法院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中的地位。目前导致民事再审调解率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当根据再审调解的特质,在再审程序的较早阶段组织调解,彰显当事人在再审调解中的程序主体地位,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再审调解,更好地发挥再审调解对维持司法秩序与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4.
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民行检察监督的重要方式,实行了民行案件同级监督,减少了诉讼环节,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实践中,再审检察建议存在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完备、操作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应当通过明确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制定完善的监督制约措施、规范文书制作和操作程序等措施,更好地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功能作用。  相似文献   
95.
薛秀娟 《党史博采》2008,(7):32-32,34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18l条第2款创设了"同级再审监督";该设计是解决"申诉难"呼声高涨而高院最高院力量薄弱这一矛盾的一种策略;其发展,要靠将来实践.  相似文献   
96.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问题,立足国情,对原有民事审判监督制度进行了创造性变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改立法精神,正确  相似文献   
97.
民事再审程序又称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它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如何在立法上解决司法监督的独立地位问题,是保证民事再审程序公正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98.
王健 《民主与法制》2011,(20):19-21
河北保定两家公司之间的投资纠纷,上海两公司被拉“陪绑”;一审中法院判决认定的证据,在再审案卷中却离奇消失。  相似文献   
99.
陈沙青 《内蒙古检察》2004,(6):43-43,58
现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从总体上说,是具有一定的优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抗诉的必然后果是引起再审,法院对此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能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再审,这就是抗诉的再审强行性原则。但是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抗诉程序是有严重局限性的,这在实践中给基层检察院直接行使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权造成一定的障碍。  相似文献   
100.
民事诉讼中存在着案件经再审程序审理后并没有及时终结反而进入新一轮审理中的循环诉讼现象。通过分析这种现象的危害指出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立法价值取向失衡和制度设计存在漏洞是诱发该现象的主要原因 ,进而提出以建立再审程序一审终局制为重点的解决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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