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02篇 |
免费 | 1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15篇 |
法律 | 703篇 |
中国共产党 | 21篇 |
中国政治 | 103篇 |
政治理论 | 14篇 |
综合类 | 16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11篇 |
2021年 | 10篇 |
2020年 | 17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9篇 |
2016年 | 9篇 |
2015年 | 25篇 |
2014年 | 58篇 |
2013年 | 60篇 |
2012年 | 90篇 |
2011年 | 97篇 |
2010年 | 67篇 |
2009年 | 105篇 |
2008年 | 82篇 |
2007年 | 57篇 |
2006年 | 55篇 |
2005年 | 43篇 |
2004年 | 47篇 |
2003年 | 45篇 |
2002年 | 57篇 |
2001年 | 24篇 |
2000年 | 21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2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1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51.
952.
刑事再审程序肩负着平衡法的确定性与真实性之间的矛盾以及协调被告人权益与国家权益之间的关系的特殊使命。本文希望通过研究寻找到如何使我国现行法所规定的再审事由既能够对再审的提起进行周密的限制,以维护法的确定性,又能够对于审判结果的重大错误进行纠正,以保护法的真实性。 相似文献
953.
制度机制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牵一发动全身。抓住制度机制问题,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根本,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创新审判监督纠错机制,方能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才能确保司法纠错公正、高效、廉洁、权威。立足现实需要,深刻认识创新审判监督纠错机制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54.
"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监督活动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非诉讼监督方式。它是民事、行政检察权的延伸。尽管此种监督方式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证明,"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抗诉监督方式的补充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955.
作为保障法律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审判监督程序具有比一般裁决更强的稳定性、权威性,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过多地启动再审,不仅使相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正常行使形成巨大威胁,更会对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构成极大破坏,使法院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种社会救济途径的功能丧失殆尽。因此,严格限制再审启动程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民事诉讼法》在再审启动程序前提方面的规定却依然过于模糊而宽泛。本文认为启动再审程序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在原审诉讼过程中穷尽一切诉讼救济手段的基础上,即,严格限制一审未上诉裁判申请再审救济的权利及新证据的认定,从而规范再审程序启动前提。 相似文献
956.
本文简述了民事再审案件证据的来源与认定,以及证据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分析了民事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与原审裁判文书在表述上的区别。 相似文献
957.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审判监督程序作出了重大修改,丰富了申请再审法律制度的内涵。2008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监程序解释》),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具体 相似文献
958.
我国民事诉讼采取两审终审制加再审程序的诉讼制度,它是独立于一审和二审程序以外的特殊程序。"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指导思想,但是实践中一直不能解决的"申诉难"、"再审滥"等问题却一再要求对该原则进行反思。我们认为,问题在于通常理解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缺乏具体操作性。修改后的民事再审制度仍存在不足,有待不断完善。本文就民事再审程序的指导思想与再审主体进行分析,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959.
关于做好新再审程序实施准备工作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人们多年来重点给予关注的再审制度改革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法律成果。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修订后,一方面将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供更加规范、更加充分的权利保障,另一方面也将给全国法院的审判监 相似文献
960.
王合静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5):189-192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规范意旨在于,以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权为制度核心,回应民众诉权正当化保障的诉求。从新的条文看,法条的文本意义与当事人对再审程序应然的现实要求方面,出现些许误差,表现在再审受理审查法院的级别设置和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等方面。希冀在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时,可以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