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144篇
  免费   64篇
各国政治   9篇
工人农民   117篇
世界政治   128篇
外交国际关系   8篇
法律   3109篇
中国共产党   336篇
中国政治   840篇
政治理论   103篇
综合类   558篇
  2024年   13篇
  2023年   47篇
  2022年   71篇
  2021年   65篇
  2020年   55篇
  2019年   28篇
  2018年   8篇
  2017年   21篇
  2016年   65篇
  2015年   128篇
  2014年   371篇
  2013年   393篇
  2012年   408篇
  2011年   488篇
  2010年   376篇
  2009年   412篇
  2008年   420篇
  2007年   303篇
  2006年   285篇
  2005年   232篇
  2004年   200篇
  2003年   231篇
  2002年   167篇
  2001年   136篇
  2000年   137篇
  1999年   42篇
  1998年   24篇
  1997年   7篇
  1996年   15篇
  1995年   6篇
  1994年   15篇
  1993年   15篇
  1992年   6篇
  1991年   2篇
  1990年   3篇
  1989年   2篇
  1988年   2篇
  1987年   2篇
  1986年   1篇
  1985年   2篇
  1984年   1篇
  1982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520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891.
European Justice Court in Kobler and Traghetti decision defined principles of EU Member State compensatory liability in relation to civil law subjects due to damages caused by judicial authorities' acts breaching EU regulations. Due to lack of proper EU procedural norms, claims against such acts, which in fact are serious errors of Member State's judicial authorities, follow on the base of Member State's rules,  相似文献   
892.
优先租赁权是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债权,面对相关纠纷的处理,司法裁判需要在承租人的优先权利与出租人的缔约自由间进行衡平,对承租人的权利边界与出租人的责任范围作出合理认定。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的前提是具备与第三人"同等"的条件,基于租赁关系的持续性与人身信赖属性,此类"同等条件"的基本要件是租金、租期,并包括一般社会观念下的基本人身信赖感,但不应将一般承租人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条件纳入其中。侵犯优先租赁权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优先租赁权的司法救济应适用违约赔偿的认定思路,在严格审查损失范围的前提下,保护承租人的信赖利益,但不应涉及可得利益;对于承租人提出的确认合同无效及强制缔约的请求,均不应支持。  相似文献   
893.
发表与发表权既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发表是一种行为方式或者事实状态,而发表权是权利人是否进行发表行为及如何进行发表行为的自主决定权。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将作品公之于众将构成对权利人发表权的侵犯。作为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被侵犯,一定情况下将会给权利人造成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其不但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权利人还有权请求并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894.
贺万忠  赵萍 《河北法学》2004,22(3):48-52
网状赔偿责任限制模式、统一赔偿责任限制模式和综合性赔偿责任限制模式是构建多式联运经营人货物损害赔偿责任限制规则的三种模式。而综合性赔偿责任限制模式业已被当今多式联运国际规则和国内立法所采用。我国多式联运立法尽管也采纳该模式 ,但具体规则设计上仍有待完善 :一方面 ,应赋予多式联运经营人对任何形态的货物损害享有适当的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另一方面 ,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立法规则的设计应考虑规则的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895.
环境侵权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侵权行为,但在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损害赔偿的承担上,遵循的仍是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这导致了对受害人救济的严重不足,有失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也导致了对加害人的制裁不力等弊端,不利于环境保护。它的局限性,使得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环境侵权民事责任领域有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环境侵权民事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可以更好地实现民事责任的救济、制裁、预防功能,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896.
张广良 《法学》2020,(5):119-132
由于适用条件的严苛性以及损害赔偿基础数额确定的复杂性,惩罚性赔偿在侵害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适用效果并不理想。人民法院探索性地适用法定赔偿、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赔偿及约定赔偿等准惩罚性赔偿方式,实现惩罚故意侵权人的目的。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多出自法官的自觉,具有随意性及不确定性。我国应按照同样的逻辑,构建惩罚性赔偿与准惩罚性赔偿相结合,以故意侵权为适用要件,以案件情节为惩罚尺度,并依据过罚相当原则、比例原则对惩罚予以限制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惩罚体系,以发挥二者遏制侵权行为、充分赔偿权利人损失的功能,实现侵权人的侵权代价与其主观恶性和行为危害性相适应,依法合理平衡权利人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97.
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及后果严重性的加剧促使我国治理食品侵权行为的情势甚为急迫,这也促使我国立法机关不断调高对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金数额,希望借此能全面发挥该制度所具有的惩罚与遏制功能,以阻止食品侵权行为的不断扩大。欲使我国于特定领域适用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面发挥作用,就不仅得对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进行判定,更得以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标准的依据为基础,制定出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的重要标准并将之纳为裁判者裁定案件时重点权衡考量的依据,同时,也需防止惩罚性赔偿被滥用的可能。如此,裁判者行使自由裁量权裁定案件时才能有明确的标准可遵循,其在适度限制内作出的裁判才会统一且合法妥当。  相似文献   
898.
899.
认罪认罚作为法定情节,对案件的量刑结果影响重大。通过对1000份盗窃类案件刑事判决书的实证研究发现:认罪认罚对主刑量刑结果和缓刑适用、罚金金额高低都有重要影响;认罪认罚的态度对审前是否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影响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对认罪认罚类案件的量刑结果影响显著;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等法定情形存在交叉适用的情形。与未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比较,认罪认罚制度立法后的数据具有显著的主刑量刑减轻化效果。  相似文献   
900.
温贵能 《人民司法》2020,(2):100-103
【裁判要旨】并非所有因违法强拆引发的赔偿案件都适宜由法院直接判决具体的赔偿内容,某些情况下,考虑到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直接判决具体赔偿内容的裁判时机并不成熟,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判令先由行政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但在判决中要明确行政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的大致标准和底线(包括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坚持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理念,判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全面赔偿之责,给争议各方协调化解纠纷留出灵活处理的空间,从而充分发挥司法权的监督性和行政权的专业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