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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跨国证券投资实际是证券交易的结果,其法律适用问题包括有关跨国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适用规则。各国证券立法存在差异与冲突,主要体现在发行与交易行为、股份转让限制、跨国证券并购、股东利益保护、上市公司治理、证券民事责任等方面。有关证券法律适用的准据法确定主要取决于对证券的定性及其适用范围的划定。在国际现有的各种法律体系之下,不同的国家可能会对证券有不同的定性,然后归类于相应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不同的准据法适用。总体而言,有关证券法律适用的范围大致包括证券物权关系、证券契约关系和证券股权关系三个方面。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不仅针对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私法关系,也可能包括与证券管理有关的具有公法性质的规则。证券法是兼具私法与公法内容的特殊法律部门。所以首先应对证券法中的具体规范内容进行识别,区分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以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关于证券跨国间接持有关系的法律适用,PR IMA原则正获得各国的接受,中国在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中亦考虑采用该项原则。 相似文献
202.
本文认为跨国并购涉及不同国家的经济利益及法律,而各国关于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定存在许多差异,因此在相关法律的适用上需要考虑各国法律的冲突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准据法,以使跨国并购行为既合法有效又兼顾国家与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3.
204.
我国《法律适用法》中共有9条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根据法官选择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和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前者的功能在于维护和促进某种法律关系的成立;后者的功能在于确保法律选择的灵活性以实现个案公正。我国法院对此类冲突规范的适用存在着说理不清、选择连结点的依据不明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法官被动选择的冲突规范,法官可以逐一、直接适用连结点指向的实体法对争议问题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只要有一个连结点指向的实体法认可其有效性,就应认定为有效;对于法官主动选择的冲突规范,法官应当考量个案中的实体正义和公共政策来选择应当适用的连结点,并在判决书中对选择连结点的理由做出说明,不能完全无条件地自由裁量;对于主客观连结点并列的冲突规范,法官应当根据该规则的立法目的,按照司法任务简单化的要求,优先根据客观连结点选择准据法。 相似文献
205.
206.
谭和平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7,(4):53-55
所谓和谐,就是保持差异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呈现的协调、均衡、有序的发展状态.基于对"和谐"的认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握三个向度:协调差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利益取向,缓和冲突是和谐社会生成的逻辑起点,增进宽容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旨归. 相似文献
207.
208.
聂慧苹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1,26(1):33-40
危害结果是对法益的侵害和侵害的危险,在犯罪构成中,犯罪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任何犯罪行为必然危害到法益,从而,任何犯罪必然存在危害结果。这决定了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目前,我国刑法学对于以危害结果为标准对犯罪的分类存在一定混乱,犯罪的本质决定了所有犯罪都是结果犯。应当取消行为犯和举动犯的称谓,而换之以危险犯。犯罪的本质和危害结果的概念决定了危害结果是主观故意的认识内容,且一切危害结果必须为主观故意所认识,不存在不被主观故意认识却影响犯罪定罪量刑的客观超出要素。 相似文献
209.
崔爱鹏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21(1):135-138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通知》在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法律冲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应当是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社区矫正机构,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210.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7,(4)
从公共政策角度来看,邻避冲突是公众反对邻避设施建设的公众议程,试图打破原有的政策垄断。公众议程的建立需要公众风险意识的形成、利益感知、群体动员以及群体行动等过程,并通过某种程度上的冲突而使自身要求成功地转变为政府议程。公众议程建立的关键在于群体行动能施加在政府容忍底线之上的压力。减少邻避冲突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将非制度化的公众议程嵌入到邻避设施的决策过程中,将现实冲突整合为一个有序、制度内的利益协商过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邻避决策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