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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商浩文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4,(3):21-26
涉恐资产冻结是金融反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治恐怖活动犯罪具有重大意义。随着反恐法治的逐步完善,我国确立了以金融制裁为目的的涉恐资产冻结制度。相关法律对涉恐资产、金融机构等概念进行了精细化的界定,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遵守了正当程序的相关要求并且注重加强国际合作。但是,我国涉恐资产冻结法律应当进一步注重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好涉恐资产冻结与其他保全措施之间的关系,同时应当注重涉恐资产冻结中的权利保障,以便有效地防治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32.
最高法研究室对“申付强诈骗案”的电话答复是针对特定个案裁判的处理,该答复不能适用于所有的诈骗案件。行为人在案发前退还部分或全部诈骗款物的行为,本质上是犯罪既遂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不应影响入罪评判环节的“可罚性”判断,只应影响刑罚裁量环节的“需罚性”决断。司法实践不能为规避事实认定中的非法占有故意问题与规范评价中的诈骗数额确定疑难,对退还的诈骗数额采取绝对扣减的做法,而应结合个案答复的法律要旨和有关诈骗案件办理的司法解释规定,区分不同款物的返还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法律处理结果,在保证刑法严肃性和刑事追究的前提下,妥善处理个案中法律适用的“可罚性”判断与“需罚性”裁量。 相似文献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3):7-8
为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通过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及其他财产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35.
36.
姬艳涛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26-30
当前,面对日益猖獗和频发的恐怖犯罪,我国现行侦查机制在调查取证、人身羁押、追诉期限以及技侦措施等方面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不足和缺陷。为了加强反恐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在借鉴外国反恐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现行侦查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应当促进侦查措施信息化、完善侦查措施启动程序、加强情报信息的证据效用以及注重反恐程序中的权利保障等。 相似文献
37.
商浩文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9-12
防治恐怖活动犯罪是当下我国重大的现实问题。冻结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人员的资产有助于在经济上打击恐怖活动。我国已建立了完整的涉恐资产冻结制度,但是司法适用中,在涉恐资产的冻结对象认定上,我们应当将"恐怖活动"的主观要素作为区分"恐怖活动"与其他暴力活动的界限。明确"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恐怖活动是"恐怖活动"的表现形式;涉恐资产冻结的主体是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将出台的《反恐怖法》中应协调好涉恐资产冻结制度与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8.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及时追赃挽损的压力驱使公安机关积极冻结涉案资金。公安机关的积极冻结带来双重问题:一是资金冻结扩大化;二是冻结资金处置无力化。前者源于公安机关资金冻结条件的宽泛性、冻结措施的扩张性与冻结权力的自控性;后者表现为公安机关的保守解冻与谨慎返还,以及冻结资金既不能解冻返还又不能随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置的疲于续冻。公安机关既要积极冻结涉案资金,又要有效处置冻结资金。两者遵循不同的运行机制,需要采取阶段化的制度构造。在效率机制驱动下的资金冻结阶段,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冻结涉案资金,但刑事司法需要通过制度优化限制冻结扩大化;在利益衡平机制驱动下的冻结资金处置阶段,刑事司法应当在相关条件、程序、救济措施等方面,优化公安机关对冻结资金的解冻、返还制度。当然,对于公安机关依旧不能解冻返还也不能随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置的冻结资金,刑事司法或许可以通过改造后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置。 相似文献
39.
40.
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的违法运用资金罪补充了国家关于处罚挪用社保基金行为的刑法规定。个人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应该根据行为人身份的不同分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社保基金的征收、发放机构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员负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事责任;社保基金的征收、发放单位挪用其他的社会保障基金的,不宜认定为挪用特定款物罪;金融机构非法运用(包括挪用)社会保障基金的,应认定为违法运用资金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