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290篇 |
免费 | 31篇 |
国内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5篇 |
世界政治 | 3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4篇 |
法律 | 614篇 |
中国共产党 | 147篇 |
中国政治 | 200篇 |
政治理论 | 54篇 |
综合类 | 248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9篇 |
2022年 | 22篇 |
2021年 | 22篇 |
2020年 | 19篇 |
2019年 | 26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20篇 |
2016年 | 27篇 |
2015年 | 33篇 |
2014年 | 85篇 |
2013年 | 76篇 |
2012年 | 103篇 |
2011年 | 85篇 |
2010年 | 80篇 |
2009年 | 84篇 |
2008年 | 83篇 |
2007年 | 63篇 |
2006年 | 71篇 |
2005年 | 88篇 |
2004年 | 76篇 |
2003年 | 45篇 |
2002年 | 67篇 |
2001年 | 63篇 |
2000年 | 41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3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90年 | 2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2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刘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63-66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未曾料想的支付风险。当行为人第三方支付账户关联他人银行卡时,行为人与被害人对于关联银行卡内的存款债权形成了特殊的线上、线下共同占有关系,并且双方均非辅助占有人。此时,双方对于财物的控制力和支配力相当,一方以非法占有目的,排除另一方的占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应当认定为侵占罪。 相似文献
42.
潘庸鲁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28(6):82-92
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对它的认定不以限定于特定场所或有效管理场所为前提,且特定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也无安全保障义务,对其控制和占有仍应坚持具体、现实的占有意识和事实;若持有人在公共场所对财物不能实施有效占有,财物则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忘物。当然,有必要通过归纳遗忘物认定的标准以对办案形成具体指引,同时贯穿刑法谦抑和宽容之理念、坚持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并最终接受社会一般观念的审视。 相似文献
43.
王天凌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7(4)
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当占有人享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提供的救济途径。《物权法》第245条虽然规定了占有人享有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由于条文规定疏漏颇多,学界存在诸多争议,因此在实务中也少有适用。立法应对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加以完善,明确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使占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相似文献
44.
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往往被归咎为网络环境使然,甚至上升为知识产权必然消亡的一种论断。通过对著作权的性质以及大陆法系物权制度中占有理论的考察,试图厘清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是由其客体的性质这一直接原因所决定的,且自著作权诞生之时即存在,网络环境只是进一步放大了此种困境。此外,著作权客体的占有阙如,则是导致这一困境的间接原因。 相似文献
45.
古明明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1):89-94
既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二元化研究,忽视了二者之间一个不容忽视的中间地带——准政府组织,这种大量存在于我国政治现实中的公共组织,不属于正式的政府机构,但却拥有一定的权力。通过总结经验现象和深入分析,本文将中国的准政府组织区分为社会导向型和政府导向型两大类,其中后者又可分为政府内和政府外两种。在此基础上,文章讨论了中国准政府组织的现状,认为主要存在法律身份不明、功能定位不清和运行管理不够规范等现实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了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较为模糊的结构性要素——准政府组织,对之予以深入认知与分类,并指出中国准政府组织在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46.
违法建筑不能获得房产初始登记,购买人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而无法获得法律认可的房产所有权.但违法建筑物买卖事实就在那里.那么,在违法建筑购买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该违法建筑,以及继承人继承了该违法建筑的什么权利?进而,如果违法建筑被无权占有,继承人又是依据什么权利请求返还?对此,某法院的两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值得学界认真探讨. 相似文献
47.
针对设有室内步行街的商业综合体,分析了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对其“准安全区”所需特别注意的方面,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法. 相似文献
48.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4):42-48
存款名义人挂失取走他人存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理论界存在很多争论:有观点认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有观点认为构成侵占罪、盗窃罪,还有观点认为是存款名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银行实施了欺骗行为。利用刑民交叉角度一改传统的视角,以法律关系为切入点对王某骗取刘某存款案中的银行、实际存款人总经理刘某和存款名义人司机王某之间的行为进行剖析,在该前提之下,对银行存款的占有状态进行分析,来判断司机张某行为性质。通过分析,司机张某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49.
50.
陈鑫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6,(3):14-19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银行ATM机发展出了无卡无折快速存款业务,但在ATM机上办理该项业务的储户因不熟练等原因常在未竟操作的情况下离去,后续储户将前者滞留在ATM机中的待存现金取走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司法实务界尚存争议.绝大多数疑难复杂的财产犯罪案件都与“占有”这一刑法概念有关,本文将从两则案例切入,在对刑法占有的建立、维系、消逝与归属进行系统论述的基础上,结合ATM机的实际运作机理,最终判定滞留在ATM机里的待存现金仍归被害人占有,他人将此取走将涉嫌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