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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12.
黄凯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6):46-49
自首是唐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成立条件可以从适用范围、前提、主体、自首的对象和内容等方面进行考察。自首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免罪和减刑。自首制度比较显著的特点是重思想轻行为。自首后是否能够回复到犯罪前的状况是确立自首制度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理解唐律中自首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3.
宋例是宋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有研究中对于宋例与宋代法律体系的关系仍有争论和需要澄清之处。首先宋代史料中所见的例、法对称的现象并不能否定宋例是宋代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在宋代,例法文辞通称、效力同等,违例即是违法。宋例是宋代广义法律的一部分。其次宋例与宋代的敕令格式等其他法律形式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之间的效力没有绝对界限、相互混称、并行通用、在编纂时也相互渗透,共同组成了灵活有效的宋代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14.
理藩院是清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最高专门机构,清代主要由理藩院行使蒙古地区刑事立法职能.至乾隆、嘉庆朝,蒙古地区的刑事立法逐步完备、定型.《蒙古律例》和《理藩院则例》所涵盖的刑事法律内容丰富.理藩院在行使刑事立法职能过程中,妥善地协调了与刑部的关系,强化了对蒙古地区刑事法律规制.对于维护和巩固清王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5.
汪雄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5):82-86
民国建立,旧有的买卖婚姻现象并未绝止,此“旧现象”与“新潮流”难免造成法律冲突。大理院众推事或出于中西法意的共通,或出于社会现实的兼顾,最终在处理新旧(中西)法律冲突时并未强烈颠覆旧法,而是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
116.
附条件不起诉,从类型上属于在相对不起诉制度上设立的一种新型的不起诉制度.在立法例上包括多种具体类型,它实际上是一种缓起诉,即案件在事实、证据等方面合乎法定起诉条件,但检察官基于便宜原则的考量,认为起诉并不必要,基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目的,课以嫌疑人一定条件或者义务,予以暂缓起诉的裁量处分. 相似文献
117.
周伟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2,17(3):3-7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鉴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案例的实际情况,宪法学界针对宪法解释之立宪例与实践案例,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其他的一些机构,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解释宪法.这些观点的讨论,有助于理解中国宪法解释的实践,以及建立和完善中国宪法规定的宪法解释制度. 相似文献
118.
谢毅夫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04,(1):69-72
通过对共同犯罪中造意者是否当然主犯、幕后指挥者与现场作案者的关系与刑事责任及买凶犯罪中买“杀手”与买“打手”的区别等的具体分析,申明作者对以上三种情况的主张,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对以上问题的处理。 相似文献
119.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近日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WTO与中国》等30个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名单。 相似文献
120.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4):3-11
“急事”呼唤“急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紧急出台是因非典危机而起。本文通过研究这部非常时期的非常立法的背景、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论述了我国建立应急法律制度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特别强调,非典既是一种呼吸综合症,它所引发的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法律正是通过对社会病的疗治而对付自然病;有了急事,就要有急的意识、急的行为、急的规范,就要依法应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