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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共同海损的成立与共同海损不理算的关系——兼谈我国《海商法》第197条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的理算规则规定了共同海损是否成立的问题,我国海商法规定合同没有约定理算规则的,适用本法。本文对“先理算后分摊,先分摊后追偿”的做法发表了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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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虹 《共产党员(沈阳)》2009,(20)
半年前,罗小姐在一家服装专卖店找了一份卖衣服的工作。进店时,老板让她签了一份合同,上面有一条:店里服装被偷,当班店员分担赔偿。在之后的半年里,曾经被偷过两件小背心,因为价格不高,大家分摊赔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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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车位是业主专属享有,还是共有,抑或是由开发商所有,不取决于“其面积已经分摊到每个业主”,而取决于其规划性质.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显然,业主对住宅小区的车位享有共有权的,只能是在业主共有的道路等场地上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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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2):102-111
专利随同销售是指单项专利技术作为一个较大型的商品或方法的一部分,专利技术产品随同该大型商品或方法同时完成的销售。在专利随同销售中,由于专利技术产品很多时候并不进入流通市场,仅作为较大型产品的一部分随同销售,这使得侵害专利技术的赔偿问题变得棘手。在阐明专利随同销售中专利技术的特征以及整体产品与专利技术产品的关系后,本文通过对技术分摊规则和全部市场价值规则的探讨,说明专利随同销售为何应以产品的全部/部分价值进行侵权赔偿,并梳理其发展与变迁的脉络。最后,针对专利随同销售在我国的适用,提出模糊化处理及改变博弈规则的解决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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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系统风险因素所致损失额在损害赔偿中是否需要剔除,这一问题在学术界形成了三种学说——不应剔除论、可以剔除论和应当剔除论,实践中案例相应形成剔除系统风险、不剔除系统风险和调解结案三种类型。对于该问题存在的分歧造成了司法实践上的困难。深入考察国内外立法和实证案例分析的结果显示,实务中应遵循公平正义理念、保护投资者和维护证券市场信息真实的原则,通过大盘综合指数、同类板块指数和板块流通市值指数三大指标来认定系统风险,可以将系统风险从损失数额中剔除,并采用点对点分摊法进行计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