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312篇 |
免费 | 266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5篇 |
工人农民 | 11篇 |
世界政治 | 418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4905篇 |
中国共产党 | 165篇 |
中国政治 | 1113篇 |
政治理论 | 174篇 |
综合类 | 177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5篇 |
2023年 | 112篇 |
2022年 | 150篇 |
2021年 | 206篇 |
2020年 | 165篇 |
2019年 | 191篇 |
2018年 | 44篇 |
2017年 | 96篇 |
2016年 | 126篇 |
2015年 | 205篇 |
2014年 | 447篇 |
2013年 | 532篇 |
2012年 | 598篇 |
2011年 | 829篇 |
2010年 | 535篇 |
2009年 | 580篇 |
2008年 | 626篇 |
2007年 | 370篇 |
2006年 | 429篇 |
2005年 | 345篇 |
2004年 | 281篇 |
2003年 | 395篇 |
2002年 | 376篇 |
2001年 | 310篇 |
2000年 | 326篇 |
1999年 | 93篇 |
1998年 | 40篇 |
1997年 | 47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7篇 |
1992年 | 11篇 |
1991年 | 8篇 |
1990年 | 9篇 |
1989年 | 4篇 |
1988年 | 7篇 |
1987年 | 12篇 |
1986年 | 4篇 |
1985年 | 6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4篇 |
1982年 | 4篇 |
1981年 | 5篇 |
1980年 | 3篇 |
1979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57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1.
赵文胜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5,18(5):23-28
信息犯罪是信息社会的产物,由于我国侦查技术的局限和法律规定的滞后,信息犯罪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制约。本文就研究信息犯罪的必要性、信息犯罪的防范应该主要依靠法律,还是依靠技术手段以及刑法在防治信息犯罪中的作用、相关立法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2.
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关系,应当围绕着以股东利益为轴心,向其他公司法主体辐射,从而构成相互制约与协调的利益平衡体系。由于公司法律文化传统的缺失,公司法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重失衡。虽有民事、行政保障予以规制,但因民事保障机制薄弱、行政保障效果衰微,不足以抑制侵犯公司利益关系的违法行为,为此,加强刑法的刚性保障,从立法模式、犯罪增修和刑罚设定强化规制就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113.
越南是东盟重要的成员国之一,自古以来,其法律制度一直受到中国法律文化的影响,刑法更是如此。但由于国情的差异,越南现行刑法体现出强烈的民族性和区域性特点,形式上结构严谨、体例科学,内容上考虑全面、与时俱进。作为邻邦,越南刑事法律制度的某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以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114.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已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重视,尤其是步入信息化时代后,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意义更是得到了显现。我国近年来在著作权立法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一方面加入了一些重要的国际公约,并承诺履行公约要求的义务;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了著作权的国内立法体系。但在如何打击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方面,尚有诸多地方有待改善。 相似文献
115.
《青少年犯罪问题》2021,(1)
《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的规定,引发了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下调,学者则大多持反对意见。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对青少年的自由意志成熟程度的推定,其合理性取决于法律推定的准确性。传统的刚性立法模式难以适应现实需要,维持刑法原有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或者绝对下调刑事责任年龄,都不是理想的抉择。《刑法修正案(十一)》秉持弹性论立场,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个别下调,既是博弈的结果,亦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的现实化。"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应当解释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行为,而不是指具体罪名。"情节恶劣"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之外的限制性条件。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特别的程序性限制,与其他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116.
《青少年犯罪问题》2021,(2)
《刑修(十一)》运用三种修改方式对洗钱罪构成条件进行修改,包括重点增设自洗钱行为类型入罪、增设"资产"作为洗钱行为对象类型、优化洗钱罪主观要件立法表述,对若干立法表述进行了修改。要根据是否实施洗钱行为以及与《刑法》第312条、第349条的立法差异,以及共同犯罪与罪数原理,分别按照上游犯罪一罪处理、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与洗钱罪数罪并罚、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罪并罚等四种情形处理上游行为人罪数问题。要根据立法是否有特别规定,分别按照共同犯罪与单独一罪处理等两种情形处理协助洗钱行为人的罪数问题。要按照法条竞合原理和立法具体规定,妥当处理刑法第191条与第312条、第349条的适用协调问题。对跨境转移资产宜作适当扩大解释,合理运用推定规则,完善刑诉法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实体法根据。 相似文献
117.
我国犯罪率整体呈上升势头,而缓刑、无罪率增长缓慢,造成入罪与出罪不相称的情况,这表明在刑事立法扩大的背景下,司法工作没有很好地执行“严而不厉”的谦抑性方针。实务中有过度依赖“但书”而忽视法定出罪事由与超法规的出罪事由的现象。对于轻微犯罪,要重视程序的制裁性。对于实质轻微、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要坚决适用不起诉制度。要谨慎认定累计犯,尤其是环境犯,因为根据边际效用曲线,对环境污染主体的要求并不能过于苛刻。司法谦抑本质上是要遵守调和的基本立场,即以司法为调和的工具,充分发挥司法定量的影响力,减少刑法扩大化带来的危险。 相似文献
118.
在我国积极刑法观的刑事立法背景下,犯罪附随性后果带来的负面效应不断扩大。犯罪附随性后果本质上是对犯罪人资格或权利的剥夺与限制,在性质上属于非刑罚处罚措施。其所存在的价值基础在于防卫社会和保护重大公共利益,但随着积极刑法观在我国的确立,严厉的犯罪附随性后果可能违背刑法轻缓化的价值理念,并且影响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带来犯罪附随性后果预防功能的克减。为使犯罪附随性后果更好发挥作用,必须树立犯罪人复归社会与防卫社会相统一的思想理念,给予犯罪人更多的人文关怀,在规范上提高设置主体的规范层阶,缓和其严厉性,并且逐步消除前科报告义务,同时在制度上建立犯罪人就业歧视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19.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等是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常见罪名,但是上述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特别是在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制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时要特别慎重,把握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之间的限度。在刑法应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行为,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恢复社会秩序。另一方面,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和刑法最后保障法的特性,有必要在刑法适用的过程中从刑法的基本价值、刑法教义学、刑事政策等方面进行限定,确保公平、正义、合理适用刑法,确保疫情防控不偏离法治的路线,确保刑法在疫情防控中的适用保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0.
姜督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2,(6):21-28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各专项司法解释为该类犯罪的认定提供了细化标准。但总体上看,司法解释强调犯罪认定,而缺乏对刑法社会治理功能的观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治理及社会治理提供了规范依据。新形势下,应充分认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技术与组织特征,分析其治理困境与特性,把握该类犯罪的生态利益格局,以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助于生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社会治理范式,利于网络生态环境的系统性改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