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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校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尚有全国人大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呵护,而作为国家的希望和未来的大学生人身安全却成为了法律“镂空”,让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在人身安全方面成为法外“游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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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时,正确处理案例和法律的合理关系是关乎全局性的前提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的创制主体,应按照程序和实质两项标准,选择、审批合格案例。在案例适用过程中,应以同类相引为原则,以案例中所体现的法律规则为适用对象,并处理好依法与引例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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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是破解指导性案例适用僵局的关键。指导性案例以统一法律适用为核心目标,以创制法律规则为运行机理,具有制度建构上的一元性特征。在应然层面,应当确认指导性案例的法律效力,使之可以直接作为案件处理依据。在实然层面,指导性案例“应当参照”的效力规定晦暗不明,偏离这一制度的核心目标和运行机理,带来制度构想落空的风险。应以明确指导性案例效力为起点,对指导性案例遴选标准、遴选渠道、体例结构等进行调整,完善适用保障机制,推动指导性案例从“实然”走向“应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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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两会举行台北会谈,达成四项协议,两岸区际经济法的制度框架已经隐然成形。区际协议体现了两岸人民的共同意志。也是两岸区际经济立法的主要形式。两岸区际经济法的实施,寄希望于两大法域的自愿遵守,也寄希望于两大法域的相互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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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政党制度运作有效、成绩斐然,但却相对欠缺专门理论体系的根据支撑,而当今通行的(即所谓西方的)政治学又不能为这种理论根据提供准确理解和分类规范。针对这种情况,本文的分析论证表明,中国政党制度创制得以成立的理论根据,在于它具有范畴沟通及其应用的普适性、特色创制的合法性、以及道义为善的合理性;从学科意义上讲,这种创制的理论同样可以具有与通行政治学进行沟通和范畴应用的相应话语;中国政党制度的特殊性和普适性提供了政治学理论的创新内容,其主要含义在于创制与发展相同一的政治文明。基于这些认识,本文针对如何改变当前理论滞后于实践的情况、以及建构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范畴普适性的政党理论体系,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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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制性行政过程的存在是以国家和社会公益为目的,然其在运行中因出现不当或违法而对社会公益产生侵害的现象不可小觑,亟需规制。现阶段,我国对创制性行政过程的规制往往忽视了检察监督的应有作为,事实上,从我国宪政架构和检察机关的职责来看,检察监督创制性行政过程具有正当性与可能性。因此,将创制性行政过程纳入检察监督的范畴并试图构建检察监督创制性行政过程的程序,以期从制度上、操作上盘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行政监督机能,当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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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坚持把民政创制立法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围绕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进创制立法进程,推动民政工作发展.三年来,共修订5个民政地方性法规,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21个,省民政厅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24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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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加强立法工作,建设法治国家,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必须注重科学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既为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如何搞好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地方省级人大、省会城市的人大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人大在地方立法上都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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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耀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1998,(3)
立法过程大致可分为确立立法目标、设计立法草案和法律创制三个连续发展的阶段。确立立法目标是为了实现立法目的,应当遵循三项原则:严格依据宪法、定性定量定时分析和以“满意”替代“最佳”。设计立法草案是用具体的文字使已确定的目标层次化、具体化,可以从分层细化原则和优化组合原则入手。法律创制是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等一系列立法行为制定或改变法律的阶段,是完成立法过程的决定性阶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