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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孙淑芳 《理论学习(山东)》2008,(4):44-44
一、我国企业人本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对人本管理的内涵把握不准确。很多企业对人本管理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把握不准,在实行人本管理时往往带有很大的片面性,简单性,甚至只是把人本管理单纯当成了调动职工积极性,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和创造利润的一种手段,把握不住人本管理的精髓和真谛,自然也就难以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132.
在关于动产善意取得法理基础的诸说中,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是占有公信力说。该说不仅有悖于法理和民法体系逻辑,而且在实践中也会遭遇许多困难,不足为采。善意取得的本质是保证本着诚信而行为的交易主体能在社会公认的正常交易环境下依法实现其交易目的,其法理基础是交付的效力,伦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安全保护则是该制度内含的经济理性。 相似文献
133.
不可否认,在物权变动制度上是否应采用物权无因性理论已成为当前我国民法学界争论非常激烈的一个问题。在梁慧星、王利明和孙宪忠等民商法大师主导的这场辩论中,有一个比较奇特的情况是,留学德国归来的学者都强烈支持无因性理论,而其他学者则对无因性理论并不感冒。 相似文献
134.
王冬梅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6,(5):85-86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价值及立法依据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一项古老而重要的物权制度源于对罗马法中所奉行的"任何人不得将大于其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与日尔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的利弊取舍.由于前者倡导所有权为神圣不可侵犯之权利,在18世纪及19世纪之初适应了当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利益进而维护社会秩序的平和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它过于注重个人权利而忽视社会利益的偏颇,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日渐产生负面效果.因此,物权的价值趋势开始从"以所有为中心"向"以利用为中心"转变.善意取得制度正是迎合这样趋势,以日尔曼法的"以手护手"观念为基础而产生的. 相似文献
135.
善意取得制度是确认所有权的一种价值判断 ,是对原权利人正当权利的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否定。应该明确其适用前提 ,保持其界限的严格性 ,只有这样 ,善意取得制度才是值得遵守的 ,这项制度的发明才能真正被认为是人类理性的标志 相似文献
136.
碳排放交易体系已成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政策工具,合理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法是碳交易市场得以顺利运行的关键,当前国内碳交易试点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也面临着如何制定和实施碳排放权配额方案的难题。中国碳排放交易权分配模式选择应该坚持经济与环境相协调、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依据经济发展、能源结构、重点产业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中国碳排放交易权初始额分配主要有历史排放+基准分配模式、拍卖+无偿分配模式、拍卖+碳基金模式。需要夯实经济基础,通过立法确权、规则和机制创新等措施,保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7.
138.
郝丽燕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3):85-91
作为善意取得制度的补充,特别是在资源稀缺的当下,取得时效制度不可缺失。我国民法典应当承认取得时效制度。取得时效应当适用于所有权和限制性物权,因此在民法典中应当规定于物权编。另一方面,在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日益缩减的情况下,其构建以简单为宜,动产以善意、自主占有和期间为构成要件值得为宜;不动产以登记、善意和期间经过为要件。 相似文献
139.
范文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3):38-39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是指,在不动产所有权登记错误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受让人基于公示公信原则信赖该物权登记并通过交易行为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物权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是物权公示方法的公信力,将在未来广泛地适用于我国房屋产权交易领域。法律上对这一制度的正式承认,是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一次突破,有其极其深厚的法理考量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