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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司法实践中牵连关系与吸收关系始终纠缠不清,因为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之间的牵连关系,很可能就是前一行为是后一行为的必经阶段,后一行为是前一行为的自然结果之间的吸收关系,反之亦然。而对牵连犯,有的按一罪处理,有的按数罪处理,也给司法适用造成了困难。导致这种结局的原因在于,传统刑法牵连关系理论采用的是广义型牵连关系。解决牵连关系混乱的出路是对牵连关系做限制解释,坚持不可逾越与避免、严格参照罪状、经验法则等原则。  相似文献   
992.
沈丽莎 《法制与社会》2013,(15):290-291,295
所谓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其应尽义务而不履行时构成犯罪的情形.而作为义务之来源问题是不作为犯的核心,也是理解不作为犯的关键所在.本文将以刑法中作为义务之概述为起点,阐述作为义务的定义、性质等基本问题;然后介绍并评价不作为犯中作为义务来源的主要学说,进而对二元说进行提倡与论证,以期对此议题的深入探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93.
刘丽 《法制与社会》2013,(28):23-23,25
实践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往往与经济犯罪相伴而生。但我国刑法总则对牵连犯没有做出原则性规定,刑法分则对不同罪名之间的牵连关系又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原则,给司法者执法办案造成了困惑。本文在梳理我国刑法中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常出现的渎职犯罪中牵连犯的处罚,应当从有利于实践掌握和判断,按照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法律规定处罚,对-t-,;Jz-~文规定的,应当时其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994.
耿永洁 《法制与社会》2013,(32):119-120
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提升至刑法的高度,司法实务中对于如何认定“醉驾”存在着诸多的争议,这些争议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对此类案件的认定。本文试通过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构成中的各个要件进行详细的解读,以期对相关争议问题做出合理的解答。  相似文献   
995.
邵波 《法制与社会》2013,(16):256-257
因为长期没有厘清基本犯之量刑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的关系,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基本犯之量刑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二者关系常在观念上认识混乱——认为应该从"情节修正"角度考察犯罪停止形态问题。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作为量刑导引的犯罪情节与犯罪停止形态是两个问题,应该分开以各自的标准进行考量,不应混淆二者之间的界限——而去探究"不纯正情节犯的停止形态"这一伪命题。  相似文献   
996.
部分的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着手实行阶段,自动放弃了已经具备的加重要素,而仅完成基本构成要件的情形.中止犯既可以针对基本犯而言,也可以针对加重犯而言;部分的中止符合中止犯的成立条件,具备减免处罚的根据;但是,不能随意扩大部分的中止之成立范围.成立部分的中止时,如果中止前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应按基本犯定罪量刑;如果中止前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则应比较基本犯的法定刑与加重犯减轻后的法定刑,适用其中较重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997.
随着自身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已经成长为国际体系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中国外交需要向"大国外交"转变,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和有着独特文化传统的"东方国家",中国的大国外交具有不同于西方传统大国主义、霸权主义的特点,已经体现出中国的特色和风格。东亚地区是探索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践的重要区域,中国侧重于在经济领域强调"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表现出为地区发展提供更多公共产品的意愿;在推动地区合作上,突破"霸权稳定"的机制创设逻辑,以"平等包容"的治理理念倡导地区合作机制建设;以"和合"文化传统为基础,强调以"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核心的地区秩序构想。  相似文献   
998.
Q编辑同志:卢某于2007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又于2010年3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法院。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999.
韩琼 《中国检察官》2011,(16):12-14
针对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共同犯罪认定上的争议,本文通过实例分析得出身份犯和非身份犯之间,以及间接故意的滥用职权行为之间都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00.
李静 《中国审判》2013,(12):100-101
<正>案情回放:因情感纠纷纠集他人约架致死2011年7月3日,被告人杨某因女友与他人发生争执,遂与廖某(另案起诉)约定在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见面解决此事。随后被告人杨某纠集本案其他3名被告人李某、张某、宋某等共计20余人聚集在海淀区某中学门口等待廖某等人的到来。当日15时许,廖某纠集被害人赵某(男,殁年15岁)等8人持弹簧刀、拳刺等凶器赶至海淀区某中学,但因见对方人多而逃至附近小区躲避。十几分钟后,廖某一方走出小区准备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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