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749篇 |
免费 | 101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0篇 |
工人农民 | 101篇 |
世界政治 | 30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61篇 |
法律 | 3556篇 |
中国共产党 | 415篇 |
中国政治 | 1326篇 |
政治理论 | 190篇 |
综合类 | 76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0篇 |
2023年 | 90篇 |
2022年 | 127篇 |
2021年 | 136篇 |
2020年 | 155篇 |
2019年 | 126篇 |
2018年 | 31篇 |
2017年 | 56篇 |
2016年 | 91篇 |
2015年 | 185篇 |
2014年 | 553篇 |
2013年 | 559篇 |
2012年 | 585篇 |
2011年 | 641篇 |
2010年 | 570篇 |
2009年 | 530篇 |
2008年 | 475篇 |
2007年 | 328篇 |
2006年 | 340篇 |
2005年 | 224篇 |
2004年 | 213篇 |
2003年 | 207篇 |
2002年 | 225篇 |
2001年 | 159篇 |
2000年 | 109篇 |
1999年 | 25篇 |
1998年 | 13篇 |
1997年 | 11篇 |
1996年 | 9篇 |
1995年 | 10篇 |
1994年 | 11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5篇 |
1989年 | 3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4篇 |
1986年 | 2篇 |
1985年 | 4篇 |
1984年 | 2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80年 | 2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85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61.
862.
863.
864.
过错责任一般条款的具体化,不宜重走德国法模式之旧路。德国相关立法模式在形成之初,即为司法实践所突破,修修补补之后在实际效果方面逐步走近大一般条款模式。"权利利益区分论"实际上是德国法模式之解释论,本身即问题重重,其所依托的立法模式也早已瓦解;其在没有相应规范支撑的我国,更是缺乏合理的生存空间。具有规范结构的过错责任一般条款,可在立法确立的要件基础上构建动态的基础性评价框架,该框架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利益保护强度、行为正当化程度、过错程度、因果关系贡献度、因果关系确定性程度以及损害轻微程度。 相似文献
865.
大学生如何应对就业歧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了一个日益被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就业歧视行为也随之凸显出来,成为阻碍就业市场正常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原因。就业歧视是目前人才市场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存在于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各个层面。据有关资料显示,七成多的毕业生遭受过就业歧视;在就业市场上,90%以上的招聘广告都含有歧视性条款。所谓歧视,就是不平等地看待。纵观当前的就业市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的就业歧视主要有性别、地域、外貌、学历、经验、院校和专业歧视等。此外,五花八门的疾病、年龄、方言、考研歧视等现… 相似文献
866.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规则在理论和实务上争议较大,迄今未有定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在物权法的体系定位中属于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从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关系的视角看,支持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理由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比较法考察的方法,均可得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结论。从婚姻关系当事人与第三人外部关系的视角看,无论将意思主义模式中的登记对抗解释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本身的登记,还是将其解释为特定财产物权变动的登记都存在无法解决的弊病。此外,形式主义模式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保护也并不比意思主义模式逊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应当遵循《民法典》物权编的一般物权变动规则采形式主义模式,而不因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构成物权编规则的例外,由此也有利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物权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867.
868.
广西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领导人正式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CAFTA")建设正式启动,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中占重要地位的农业成为CAFTA合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869.
在美国,缓起诉协议是指检察官基于特定事由,与被追诉对象签订协议,对其暂时不予起诉,并要求其在规定的考察期内充分履行协议内容的制度。对企业适用缓起诉协议,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避免对涉案企业提起公诉可能导致其破产倒闭,实现国家、社会和企业多方共赢的最佳局面。我国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时,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探索"不起诉+行政处罚+检察建议"的综合治理模式,并逐步探索适用于企业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寻求惩治企业犯罪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870.
较之TR IPS协议和许多国家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规制,我国刑法尚有明显缺漏,不利于履行WTO所赋予的义务。笔者建议: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将注册服务商标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加大对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将情节严重的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犯罪化;完善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