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88篇
  免费   6篇
  国内免费   1篇
工人农民   3篇
世界政治   47篇
法律   370篇
中国共产党   67篇
中国政治   96篇
政治理论   25篇
综合类   87篇
  2024年   8篇
  2023年   17篇
  2022年   18篇
  2021年   22篇
  2020年   12篇
  2019年   23篇
  2017年   4篇
  2016年   14篇
  2015年   38篇
  2014年   67篇
  2013年   48篇
  2012年   56篇
  2011年   54篇
  2010年   64篇
  2009年   65篇
  2008年   46篇
  2007年   26篇
  2006年   23篇
  2005年   15篇
  2004年   16篇
  2003年   22篇
  2002年   12篇
  2001年   3篇
  2000年   16篇
  1999年   1篇
  1997年   4篇
  199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9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581.
国际移民已经成为影响当今国际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中国融入国际社会,国际移民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影响也日渐凸显。中国国际移民包括中国海外移民和外侨移民。单向外流是21世纪初中国国际移民最基本的特征,这一特征导致了中国在国际移民格局中处于"人财两空"的态势。这一态势不利于中国在2020年成为"世界人才强国",不利于中国的国家安全,也不利于中国的和平发展,中国必须对此予以战略重视。  相似文献   
582.
魏迪 《法制与社会》2012,(32):283-284
21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技术发展迅猛,对人们的生活与社会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也带来一些网络侵权的问题。为了管理和约束网络侵权这一新型侵权方式,本法36条明文规定了网络侵权责任,意图平衡个人的权益诉求与秩序的整体目标二者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分析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以求能做到更好的理解和把握网络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583.
关于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连带责任说、不真正连带责任说、补充责任说等,不一而足.本文认为:从侵权法角度看,如果荐证者与广告主有相互通谋的侵权故意、明知或应知所荐证的广告有侵权可能而放任损害事实的发生,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荐证者无与广告主通谋,亦未放纵该损害的发生,仅因疏忽大意未尽相应审查义务,其荐证行为与广告主的误导行为偶然竞合,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则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584.
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刑罚处罚,但从重或加重刑罚处罚的却不一定是累犯。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识别累犯与“从重或加重刑罚处罚”之间的单向对应关系。  相似文献   
585.
关于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几个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构成的要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反之,缺乏任何一个构成要件,则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86.
谭沧海 《前沿》2007,(6):178-180
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思想”极其深刻地揭示和批判了西方发达工业社会中的异化现象,探索了发达工业社会中的哲学和社会问题,这些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87.
58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在行政法上确立了一个新的连带责任类型,即行政主体和私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行政法上的连带责任应从行政主体之间的连带责任拓宽到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以及行政民事连带责任,应从行政许可与行政赔偿领域拓宽到行政处罚等其它领域。行政法上连带责任的实现有赖于建立或重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第三人制度,建立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合并审理机制。行政主体在承担责任后要向作为连带责任人的第三人追偿,则有赖于建立"官告民"的行政诉讼机制,否则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机制去追偿。  相似文献   
589.
旅行社组团后擅自将旅客转交给其他旅行社,针对转团社与旅游者的法律关系,已经发团者可先行认定产生事实上合同关系,参照既有示范规则采取解除权辅以违约金措施;在发团前,因仅存在信赖利益,则以撤销权辅以缔约过错责任。判定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数额时可根据案情中过错情节等要素酌情调整赔偿额度。《旅游纠纷司法解释》就擅自转团规定连带责任,该责任基于身份性,具有行业责任的本质。与买卖、租赁合同增加财产效益的目的不同,旅游合同旨在促成精神愉悦,合同明示的给付义务履行不当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乃是对旅游合同本旨最为根本的违背。旅游合同中瑕疵履行造成人身损害,旅游者应当得以在侵权责任的框架下寻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基于合同目的的落空根据并存的债务承担规则采用减少价金等违约救济方式以达补偿精神损害之目的。  相似文献   
590.
李贞 《法制与社会》2014,(13):16-18
经济法与行政法连带责任目前在我国研究甚少。尤其是行政法上的特殊连带责任,在我国行政法上是不认可的。但将其二者进行比较研究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本文拟从连带责任的概念,从分析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连带责任来比较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再从经济法连带责任与民法和刑法连带责任的关系,进一步认识经济法连带责任的性质。通过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比较得出经济法连带责任的缺陷及其对经济法连带责任的构思和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