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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总能给人以智慧,实践总能检验立法是否完善并给完善立法提供思路。陈某运输毒品、抢劫一案之法律适用不仅使被告人及其家属难以接受,抱怨法律、法院不公,也让合议庭成员、主管法院眉头紧锁、颇感为难,折射出了数罪并罚时无期徒刑法律适用之疏漏和窘境及成文法国家法官对法律条文的依赖。一、P市中级法院判决前提分析分析P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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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司法部工作汇报,并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司法行政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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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刑罚涌现刑罚轻缓化的今天,我国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利益均衡的理性社会和人本社会,实行刑罚的轻罪非监禁化是十分必要的。无论是保障人权还是节约司法资源以及社会成本,都作用巨大。为此,重构我国的刑罚体系,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和社区矫正机制,增加非监禁刑、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在当前司法实务中,实现非监禁化的途径(即扩大缓刑、管制、假释的适用;扩大免予刑事处罚适用范围、鼓励刑事和解);扩大监外执行的适用范围;对可以单处罚金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力的,原则上单处;改革未决羁押制度,降低逮捕率等已成为轻罪非监禁化的重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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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独立成编,既是民法典体例问题,更是一个关系中国民法典能否适应现代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德国人格权模式以人格和侵权来解决人格权问题,反映的是百年前的社会状况,完全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尤其是现代中国的需要.只有人格权独立成编,才能充分容纳现代中国的人格权问题,才能科学规定现代中国的具体人格权,才能合理保护现代中国的人格利益.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可以改变德国人格权模式的体例,解放人格权发展的空间,而且也可以改变德国人格权模式的逻辑,将权利确认和防止侵权并重.《人格权法学者建议稿》的问世显示人格权独立成编完全可行,当然也有不少缺点,期望国家立法机关勇于承担历史责任,自觉追求民法典现代化和中国化,尽快将人格权编纳入立法计划. 相似文献
66.
时延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2)
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一种立法选择。充分发挥现行刑法中这类措施的作用,对于大幅度减少死刑立即执行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刑法中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包括一般死缓、限制减刑型死缓以及终身监禁型死缓。这为目前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资源。不过,限制减刑型死缓和终身监禁型死缓的适用,会导致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长,进而会造成一定的人权保障方面的争议和刑罚执行上的难题。有鉴于此,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应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使相关规范适用形成合比例性的“阶梯”,在积极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同时,尽可能避免负效果的出现。 相似文献
67.
68.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制度滥觞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作为一种对刑罚报复主义反思的思想成果.伴随刑罚种类的轻缓化、处罚的轻刑化和开放化的浪潮.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长足发展。社区矫正制度对于缓和社会矛盾、降低行刑成本、帮助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等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9.
悬赏广告自古有之,今日犹然,且日益普遍。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争论,也从未止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虽对悬赏广告作出了规定,但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确定,应借鉴德国等大陆法系诸多国家之立法例,采单独行为说为宜。 相似文献
70.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在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