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536篇 |
免费 | 49篇 |
国内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2篇 |
工人农民 | 58篇 |
世界政治 | 14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00篇 |
法律 | 1494篇 |
中国共产党 | 585篇 |
中国政治 | 1212篇 |
政治理论 | 252篇 |
综合类 | 72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7篇 |
2023年 | 34篇 |
2022年 | 42篇 |
2021年 | 67篇 |
2020年 | 95篇 |
2019年 | 32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27篇 |
2016年 | 65篇 |
2015年 | 158篇 |
2014年 | 413篇 |
2013年 | 381篇 |
2012年 | 420篇 |
2011年 | 359篇 |
2010年 | 348篇 |
2009年 | 320篇 |
2008年 | 471篇 |
2007年 | 274篇 |
2006年 | 253篇 |
2005年 | 185篇 |
2004年 | 146篇 |
2003年 | 119篇 |
2002年 | 107篇 |
2001年 | 92篇 |
2000年 | 92篇 |
1999年 | 35篇 |
1998年 | 8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4篇 |
1992年 | 5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1985年 | 2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80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59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41.
842.
843.
针对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危险犯的规定,理论界对危险犯更加的关注,但在现有的刑法理论中,关于危险犯中危险结果与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危险的区分却很少有人提到。本文就由危险犯引出行为的危险要素及危险结果的区别,并就行为的危险要素、危险结果两者具体的判断区别上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844.
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不仅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而且还直接、严重地败坏党和政府形象。近日.通过对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自2006年以来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行统计调研时发现,此类犯罪的轻刑化造成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应引起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845.
846.
陈德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2):119-121
目的:调查了解本院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探索其中规律,为做好教职工的医疗、保健和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我院2006-2008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本院教职工的患病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方法。结果:1355名参检者中检出患病都4007人次,共检出主要疾病19种,按疾病检出率高低排列前三的是:男性为沙眼、高血脂、脂肪肝,女性为沙眼、慢性咽炎、高血脂。结论:我院教职工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应加强教职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重视教职工定期体检工作,引导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并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 相似文献
847.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4)
甬政办发[2011]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重点工程评价及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848.
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的派生形式,是货币发展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电子货币不仅具有一般货币的共性,而且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因此,电子货币的出现,并没有否定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相反却再次证明了马克思货币理论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849.
聂慧苹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1,26(1):33-40
危害结果是对法益的侵害和侵害的危险,在犯罪构成中,犯罪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任何犯罪行为必然危害到法益,从而,任何犯罪必然存在危害结果。这决定了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目前,我国刑法学对于以危害结果为标准对犯罪的分类存在一定混乱,犯罪的本质决定了所有犯罪都是结果犯。应当取消行为犯和举动犯的称谓,而换之以危险犯。犯罪的本质和危害结果的概念决定了危害结果是主观故意的认识内容,且一切危害结果必须为主观故意所认识,不存在不被主观故意认识却影响犯罪定罪量刑的客观超出要素。 相似文献
850.
蒋月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
从1950年到2010年,我国完成三次主要婚姻立法活动,先后颁布实施三个婚姻法案,基本建构起以男女平等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婚姻法规范体系。然而,从性别平等视角观察,三个婚姻法文本中的性别平等并不彻底,既有法定婚龄男大女小等歧视女性的条款,更有以"抽象人"为规范对象而忽视不同性别人在经济社会环境中差异性的所谓"中性条款",其适用结果不利于女性。未来婚姻立法,应当增强性别敏感度,充分尊重女性群体在经济、社会、财产等各方面仍弱于男性的事实,采取差别待遇政策,从追求形式平等转向实质平等;并应当从细化防治家庭暴力条款等八方面完善婚姻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