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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检察机关既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也直接影响着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继而会影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进展。当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角色定位应当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目的保持一致,需要在两类环境公益诉讼中各有侧重。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更加突出"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侧重于诉讼"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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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是锻炼队伍、化解风险的现代治理选择,也是培养训练有素干部队伍的关键之策。通过这一制度建设使"五重机制"协同发力,即使命引领确保奋斗目标的统一,锤炼政治品格设定能力素质的标准,成就激励提升干事创业的动力,训练有素树立起依规行事的约束,教育管理夯实了党的建设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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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第一站就来到宁波。这是对宁波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的巨大鼓舞和鞭策。我们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以及对宁波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嘱托,在省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为全国全省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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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论坛》2019,(3):95-102
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和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不同社会制度、法律制度的制度差异性和不同关税区的空间异质性,使其广域的治理体系建构面临挑战。从"区域主义空间"理论和多层级治理理论来看,粤港澳大湾区不只是产业聚集、技术外溢和区域创新所自然演化的经济地理空间。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主导的、在一个新的特定区域空间尺度上展开集体行动的多层级治理框架。地域性治理和功能性治理是多层级治理框架下粤港澳大湾区的两种治理类型,其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于达成制度性集体行动。新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区域治理中制度性集体行动的达成主要依赖两种类型的区域制度,即工具性制度和"身份提供"制度。因而,粤港澳大湾区治理体系建设需要实现区域治理类型和区域制度类型的有机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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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19,(4):45-55
民法典编纂初始,权威学说都主张将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恢复为德国法上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虽然依旧使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但很多学者却将其解读为法律行为。行为是个含义广泛的范畴,我国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行为已为法哲学范畴,成为社会行为价值体系中的重要链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决不应等同于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除商事行为和民商事法律关系事实层面的行为外,还应包括主体对客体的支配行为等类型。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主义和法律行为类型价值体系中处于基本的核心地位。如此可以更准确地表达与构建科学的民商事法律行为类型体系和话语体系,并真正达到"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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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应有之义。公证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础性司法资源,理应有所作为,而且也确实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