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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加强村官职务犯罪的防控,是保证村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的迫切需要。村官职务犯罪可能涉及的全部罪名为: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整理并从法理上分析村官职务犯罪立法体系,有助于这一立法体系的完善,也有助于司法事务的开展。 相似文献
782.
卢成汉 《党员生活(武汉)》2009,(1):63-64
2008年8月26日.黄石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原黄石市粮食局局长范学全贪污、受贿共计55.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相似文献
783.
坐落在江苏省金湖县金湖路上的万盛宾馆,连前楼加后院,共占地1.5亩。别看这块地面积不大,却“老鼠”横行。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直接和问接牵出县国土资源局6名干部的受贿问题。这些人螺蛳壳里演贪剧,排着队儿进班房,成了当地的一大奇闻。 相似文献
784.
徐向林 《共产党员(沈阳)》2008,(11):42-42
有“炒房区长”之称的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受贿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上海开庭。夫妻两人受贿数额总计599万余元。另外有1184万余元的财产,康慧军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康慧军在最后陈述时称,从2007年11月30日被正式逮捕到此次开庭近10个月时间里,自己非常痛心悔恨,“日夜寝食不安,一想到此就不寒而栗”。 相似文献
785.
786.
“510廉政帐户”系近年来部分省市纪委、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中发布的一项新举措。有关人员将他人所送的钱款能够主动缴至“510廉政帐户”的,可以不受党纪、政纪的追究。从该帐户的创立者使用“510”的中文谐音。吾要廉”之语,可以反映出其意在表明该帐户是专为廉政者或者清白者而设,足见用心良苦。本文拟对“510廉政帐户”的价值取向、法律瑕疵、司法对策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787.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该市建设局原局长徐殿仓受贿案件时,意外地发现年近六旬的徐殿仓竟然花心飘飘,用受贿的钱偷偷包养了一位叫吴敏(化名)的情妇,这位情妇人小胆大,利用徐殿仓对她的宠爱,竟然伙同徐殿仓共同受贿。这是一场怎样的闹剧呢?有为局长偶遇风尘女子徐殿仓是衡水市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此人大学毕业后即步入政界,在官场上一直是平步青云。 相似文献
788.
社会中介组织逐渐发展成为市场经济重要主体之一,与权力、利益相生相伴的贿赂犯罪也从传统的国家机构蔓延至中介组织。中介贿赂犯罪涉及行贿、受贿、介绍贿赂等罪名,本文从刑事司法角度,重点探讨中介贿赂犯罪中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行贿与馈赠的区分、中介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认定及行贿、受贿帮助犯与介绍贿赂的区分等争议问题。 相似文献
7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4,(1):28-30
被告人田学仁,男,1947年3月18日出生,吉林省白山市人,汉族,研究生文化,中共吉林省委原常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中共吉林市委书记,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2012年7月19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相似文献
790.
张小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27(1)
“利用职权地位条件”是居间受贿犯罪实行行为的典型性构成要素,其与“利用职务之便”是互为分离的概念。“利用职务之便”中的“职务”是指“专项职务”,且利用者与被利用者应当存在隶属与制约关系;而“利用职权地位条件”是指利用者与被利用者系异种职务,且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之间应当存在职权关系。离职人员“利用原有职权地位条件”,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之间原先是否存在职务隶属关系并不为要,但是必须是该离职人员对被利用者原先具有职权关系的影响。“利用职权地位条件”与“利用职务之便”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职权传递”的职权利用,后者是一种“职权本位”的职权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