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820篇 |
免费 | 105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7篇 |
工人农民 | 56篇 |
世界政治 | 155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7篇 |
法律 | 3121篇 |
中国共产党 | 466篇 |
中国政治 | 948篇 |
政治理论 | 205篇 |
综合类 | 94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2篇 |
2023年 | 107篇 |
2022年 | 111篇 |
2021年 | 152篇 |
2020年 | 132篇 |
2019年 | 87篇 |
2018年 | 30篇 |
2017年 | 50篇 |
2016年 | 108篇 |
2015年 | 163篇 |
2014年 | 381篇 |
2013年 | 459篇 |
2012年 | 461篇 |
2011年 | 448篇 |
2010年 | 477篇 |
2009年 | 417篇 |
2008年 | 491篇 |
2007年 | 358篇 |
2006年 | 319篇 |
2005年 | 221篇 |
2004年 | 211篇 |
2003年 | 197篇 |
2002年 | 178篇 |
2001年 | 169篇 |
2000年 | 102篇 |
1999年 | 25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10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2篇 |
1992年 | 2篇 |
1989年 | 3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2篇 |
1983年 | 4篇 |
1982年 | 2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93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5 毫秒
991.
992.
特定法域的"主义之争"有其特殊的阶段、问题甚至概念,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当代意义更是对机关分化不足的确认,经理中心主义则提示了董事会与经理分权的弹性。我国公司业务决策权力在机关之间分割,缺失决策权威与权力中心,造成了公司业务中决策主体的缺位、义务设定的落空和责任识别的困难。司法对公司行为的评价囿于决策问题本身而非"机关的决策",从而加重了司法判断的负担,难以实现取向决策程序的方法论变迁,难以通过信义义务实现贴合交易语境的审查。对公司机关决策权属规范的再造,应首先明确董事会作为公司业务权力中心,从而将公司行为的评价难题转化为通过信义义务的决策责任追究问题,同时应在贯通权责逻辑的前提下为封闭公司保留分权的自由度。 相似文献
993.
田小娟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9,33(5):76-83
劳动者通过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减少监管成本,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然而,这种行
为却违反其所应该负的忠诚义务。因此,只有明晰两者之间的边界,鼓励与规范劳动者举报行为,才可以既保
护社会公共利益,又不至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在比较发达国家对劳动者举报行为与忠诚义务相关规定的基
础上,研究认为,应该通过规定劳动者举报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明确劳动者忠诚义务来化解其举报行为和忠诚
义务的冲突。此外,应该通过改善对劳动者举报的奖励制度和制定举报救济措施来激励和保障其举报行为。 相似文献
994.
【裁判要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明知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方式使得另一方误以为是婚生子女并履行抚养义务的,为欺诈性抚养。一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的,可向另一方追索已支付的抚养费,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案情】原告:朱某。被告:李某某、徐某某。 相似文献
995.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4):45-59
无身份者究竟能否成立身份犯之正犯,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在学理上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肯定说"与"折中说"存在诸多问题,不应被视为正确的解决路径;而"否定说"尽管在结论上是正确的,即无身份者绝对无法成立身份犯之正犯,但是该学说难以解决行为因素在复行为犯领域的障碍。因此,必须对"否定说"进行修正,即无身份者之所以不能成立身份犯之正犯,原因并不在于"实行行为属于身份犯所独有",而在于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在实质的不法内涵上存在本质差异,这种差异表现为"不得伤害他人"的消极义务和"与他人建设一个共同世界"的积极义务。 相似文献
996.
王亚美 《共产党员(河北)》2020,(10):44-45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3月28日,一场庄严的入党仪式在武汉雷神山医院举行,我很荣幸作为其中一员进行宣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于我而言,是组织的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记忆中,最早知道共产党员还是小学课本里面的英雄人物,邱少云、董存瑞、刘胡兰等等,这些家喻户晓的名字,成了幼小时我对共产党员这个群体的全部印象。 相似文献
997.
998.
美国刑事立法中的自我防卫是根据不同的保护权益而区分的防卫类型之一,为正当防卫的基础形式,自我防卫的成立要件大致包括非法武力的存在、防卫的紧迫性、防卫武力的合理性、行为人对防卫情境的(合理)相信以及相对的躲避义务(少许州)。美国刑事立法中的自我防卫以行为人(合理)相信防卫情境为判断模式,偏重保护防卫人之自治权利,且其规定详实而明确,极好地保障了正当防卫权利司法合理适用,这对于完善我国正当防卫制度颇有启发。 相似文献
999.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