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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唐代统治者总结了历代惩治贪官污吏的立法经验,对官吏贪赃枉法的 刑事责任不仅在立法上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严密的防范措施,犯赃涉及的范围和量 刑幅度等,而且在司法上对犯赃官吏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唐律以立法形式整顿吏治, 缓和了阶级矛盾,提高了统治效能,促进了经济发展,使唐朝社会呈现出安定繁荣的 盛世局面,在我国封建法制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2.
何平 《法制与社会》2014,(2):7-7,15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它是以唐代法律为主体内容的中国封建法律制度,对中国后世和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3.
纵观唐代的法律来看,有关服制定罪的原则贯穿其始终,是唐律中体现礼法结合的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整部律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唐律疏议》有很多体现五服制度的规定,其中有关于刑事法律规范的,也有关于民事、行政法律规范的。  相似文献   
164.
封建时代的慎刑思想由来已久,自汉代以降形成的德主刑辅绵亘至唐律,逐渐演变成宽仁的量刑指导思想。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唐律中的量刑制度完成了从无序化与重刑化到统一化与宽缓化的转变。量刑宽缓化的核心在于务在恤刑,量刑从宽和宽严俱平、诉求公允,而量刑统一化的要义在权衡轻重,同符画一和明正赏罚,一断以律。为此,唐律中量刑基准等之建构,首开人类量刑精确化先河,在量刑制度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相似文献   
165.
田冰  蒙萌 《法制与社会》2012,(20):11-12
唐朝法制是中国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阶段,这一时期的法典以《唐律疏议》为代表,达到了中国古代法制的最高水平。唐律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典范和中华法系的代表,在中国法制史和世界法制史上都具有很高的地位,是历来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点。本文以重大刑事犯罪为中心,从唐律的刑法原则出发,依据侵害国家法益和侵害个人法益的分类,阐述了其对唐朝和后世的社会影响。  相似文献   
166.
唐律"斗杀"可概括为因斗、殴之事而杀人,"斗"与"殴"为伤害行为前后相续的两个阶段。唐律在"斗杀"的时机条件、犯罪工具的使用、客观环境的判断方面皆有具体规定。"斗杀"之罪过形式,可概括为间接故意。唐代传世文献中,少有涉及"斗杀"案件的记载,但宋代史料在"斗杀"立法与司法方面有所记述。通过文献记载可知,"斗杀"在性质上为一类重罪,常赦所不原;但法律实践中"斗杀"与相近犯罪的区分往往产生困难。  相似文献   
167.
魏博超 《法制博览》2022,(7):121-123
唐朝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承上启下的时期,是古代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唐朝法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上承魏汉隋,下启五代宋元明清。唐律被认为是中华法系的代表,对亚洲古代各封建法典具有深远的影响。从历史视角下其立法的经验和技术,国情视角下经济、政治、文化对唐律的孕育,以及当代视角下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可借鉴之处三个维度,结合文本、历史与现实对《唐律疏议》为何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做一个解读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68.
中国古代刑法:唐律、明律、清律 在中国古代,儒家强调犯罪的产生是为政者的责任,应该最小限度地使用刑罚;而法家则主张将法律和刑罚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手段.尽管存在上述分歧,但在古代中国社会,刑法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在西周时期,周公提出了"明德慎刑"的法制基本理念;而从李悝的《法经》开始,中国的成文法典日益完善,《北齐律》奠定...  相似文献   
169.
王立民 《当代法学》2021,35(3):151-160
唐律中规定的官吏言论犯罪既包括口头言论的犯罪,也包括书面言论的犯罪.侵犯的客体包括皇权、国家安全、官文书管理、封建官德、农民的经济权、人身权.唐律规定的官吏言论犯罪中,有故意与过失的区别,有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也有用刑轻重的差异."疏议"对于官吏言论犯罪的规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既对相关律条中的字、词、句子作了解释,也对犯罪的主体、主观与客观等要件作了解释,还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作了说明,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唐律中有关官吏犯罪的规定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实施,还有一些案例流传至今,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  相似文献   
170.
以“德礼为本”和“刑罚为用”为指导思想的唐代立法是儒家法律教化思想的具体运用,而儒家法律教化思想对唐律制定的影响不仅体现为立法指导思想上的教化因素,也体现为具体法律制度上的教化因素,还体现在唐律立法技术的具体运用上。唐律的制定全面体现着儒家的法律教化思想,从而使得唐律具有了浓厚的教化色彩。作为儒家法律教化思想的集大成者,唐代法律教化思想不仅对唐律的结构和内容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使得唐律具有了鲜明的教化特色和教化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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