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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对涉及计算机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取证,是当前侦查部门的一项重要的亟需加强的工作。笔者认为,涉及计算机犯罪的电子证据,应将打印出的纸上的资料视为书证;记录在存储器中的数据看作物证;由专业部门依法对计算机系统的数据测试得出的结果可视为鉴定结论;借助其他设备将存储的图像和声音提取出来可作为视听资料。在侦查涉及计算机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取证和固定证据的工作:封存有关犯罪行为过程和真实情况的物品、数据;尽量收集相关的资料以完善电子证据;扩大询问范围;将电子证据固定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可用和有效的书证、物证等;认真全面检查计算机和网络存储介质中的一切信息;将查收的电子证据进行对比、分析和鉴定等等。  相似文献   
952.
所有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所有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有关财产所有关系以及相应权利和权力的规定,狭义上的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对所有权下过任何定义,仅在总则条款中侧面阐述了刑法的所有权概念。这主要体现在现行《刑法》第2条的规定中,《刑法》第2条规定“……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该条规定  相似文献   
953.
基本案情 万特福科技公司于1996年3月28日与93244252.8号"颅内血肿粉碎穿刺针"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朝阳医院签订<实用新型专利"颅内血肿粉碎穿刺针"转让合同书>,取得了该项专利权,并于1996年12月25日由中国专利局予以公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权利要求为:  相似文献   
954.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极有价值的信息被加以保护,已经有了较长时间的历史。但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特殊性,使得其究竟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问题,无法从理论上得到统一的认识,商业秘密权究竟以什么权利类型来保护不明确。本文在分析商业秘密权特征的基础上,从类型论的角度阐述商业秘密权的知识产权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955.
我国许多学者主张“新颖性”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我国有些司法判决也持相同观点。笔者认为,主张商业秘密具有新颖性的观点曲解了法律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规定,不利于正确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因此,澄清商业秘密是否具有“新颖性”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956.
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国强 《知识产权》2002,12(3):34-36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现行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关于本罪的罪过形式,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争议较大,从而直接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正确认定和处理,妨碍了刑法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以下笔者拟就此问题略作探讨,以就教于方家。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罪过形式争议及探讨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1)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因间接故意、过失而泄露商业秘密的,则不构成本罪;①(2)认为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②(3)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③(4)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分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和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前者主观  相似文献   
957.
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们与世界融合步伐的加快,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引人注意,而只有看好自己的“饭碗”才有发展的余地。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正因为商业秘密是企业立足市场不被竞争对手轻易击败的“杀手锏”,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而人们通常把商业秘密称作“企业生命线”。  相似文献   
958.
商业秘密的保护为企业间的竞争利刃之一,值得我们极力推广.然而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如何防范别人滥用商业秘密权侵害自己的权益也成为一项不得不重视的战略.我们应当清楚,合法开发、反向工程、正当竞争,这些行为并不因为保护商业秘密,就变成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商业秘密保护仅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干预正常竞争,以下案例将展示企业在面对他人提起的侵害商业秘密诉讼时,如何应对反击,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相似文献   
959.
960.
曾几何时,他的企业红遍中国电梯界,他的名字在珠三角无人不知,然而,一夜之间,他从自己的企业被扫地出门,从拥有三家企业、数千万身家的“创业者”变成两手空空的落魄者,一腔热血写成的八年创业史,两行热泪书写的五年告状史,汇成岁月的长河,染白了他的双鬓,他一直在等待着一个公正的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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