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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42.
保密性是国际商事仲裁最具个性的重要特点,但保密性并非是不可突破的原则,在特定情况下仲裁程序可能也面临透明化的要求,而公共利益则是仲裁程序透明化要求的最重要的节点与最根本的动力。保密性与透明化是一对矛盾,但凡涉及公共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时,应坚定地以公共利益对二者进行权衡。实现透明化要求的合适途径是建立第三方参与机制,第三方参与机制相对能够保证公共利益避免因"保密"而可能受到的伤害。 相似文献
43.
对商事仲裁定位的偏差,严重阻碍了我国商事仲裁的发展。本文在分析商事仲裁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指出,仲裁员审理纠纷作出裁决的权力,是独立于诉讼权和行政权的第三种权力。商事仲裁的定位应为专业服务,这充分体现在商事仲裁的契约性以及当事人与仲裁员的服务关系上。从这一定位出发,对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4.
BOT是一种新型的特许权投资方式,其运作基础是一系列复杂的合同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的特许权协议。在全球化背景下,明确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有助于吸收国际私人资本参与公共设施建设,有助于投资争端公平、合理地解决。由于行政契约理论与立法、司法实践在我国的局限性,我国BOT特许权协议不应定性为行政合同,BOT特许权协议界定为商事契约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相似文献
45.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以有偿、无偿为标准对委托合同作出了区分,但未对其适用范围进行限制。本文认为,从目的性限缩解释角度出发,应当排除任意解除权在混合合同中的适用。原因在于,对民事、商事委托进行区分有其特定的理由,商事委托中任意解除权存在的正当性低,应当严格限制适用。例如,商事委托中排除特约有效,民事无偿委托中排除特约无效,民事有偿委托中排除委托人权利的特约无效,排除受托人权利的特约有效。 相似文献
46.
在经济市场中,商事信用法律制度对经济市场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商事信用法律制度关系到资本市场发展,对立法也会有很大影响。然而在实际当中,民商法在推进与实施过程会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针对这一情形,为确保民商法的有效实施,就需要对民商事信用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使其更加贴合我国实际情况。为此,本文就针对完善商事信用民商法制度展开研究,文章对民商法先进性和局限性进行分析,并为完善商事信用民商法制度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可以通过本次研究为该法律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47.
占慧娟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0,(2):139-144
以“一带一路”为背景,中国国家商事法庭应运而生,为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法治保障,完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借鉴激进型国际商事法庭的制度建设,大胆创新,完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解纷架构、灵活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的解纷机制服务于商事纠纷化解。 相似文献
48.
合并仲裁比较研究及我国合并仲裁制度的立法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声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6(3):69-71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出现了合并仲裁的问题。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对待合并仲裁的态度并不一致。我国应当建立起合并仲裁制度,但出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便于裁决执行的考虑,合并仲裁应当仅仅包括合意合并仲裁。 相似文献
49.
公司章程可对公司外部人设定义务,这一理解表面上与公司章程的性质相悖,实际上,诸如在公司担保领域,交易第三人负担形式审查公司章程义务的观点已为司法实践逐渐接受和固化。然而,仅从《公司法》第16条的文义难以得出法律明示交易第三人应当审查公司章程,因此,这一裁判观点亟待解释论支持。在公司章程特定条款"对外"效力问题上,不宜仅虑及公司法原理而忽略其与商事登记法规则的联系。运用商事登记的积极效力和消极效力理论,可以实现"公司章程登记"与"交易第三人负担审查义务"相衔接,且为审查义务标准提供度量依据。这一理论也可沿用至解释和识别其他公司章程特定条款的"对外"效力。 相似文献
50.
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是国际商法的主要渊源。但两者作为国际商法渊源各有其利弊。国际商事条约的一些内容往往是对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的编纂,但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并不因为被编纂就消失了。相反,在作为国际商事条约的一部分而被编纂的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对缔约国具有确定的约束力的同时,国际商事习惯和惯例对非缔约国仍然具有约束力。在具体的商事案件中,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因国际商事条约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基于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应予以重新考虑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