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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从商标的本质要求、司法实践需求和国际立法趋势分析了声音商标在我国适用的必要性,从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和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分析了声音商标在我国适用的可行性,提出声音商标在我国注册的实际操作方法. 相似文献
862.
863.
86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创设品牌的观念、意识逐渐增强,但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大量未注册商标,由此产生了诸多法律纠纷。本文结合"鸭王"商标案件,对该案中涉及到商标显著性、商标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等问题作了简要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65.
试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出发,通过大量实例探讨语言、文化和翻译的关系,并结合商标翻译的特点及中西文化差异对商标翻译的影响,提出商标翻译过程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以期在翻译过程中避免文化冲突,有效地实现商标的交际功能。 相似文献
866.
在国外,用名人的名字做商标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国内,由于法律没有禁止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因此,用姓名注册的商标也出现了不少。但是将他人姓名注册商标后能否将该姓名据为己有,并且以此来排斥他人甚至该姓名人的使用?如何界定商标的合理使用和姓名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867.
商业标识是现代商品经济极为重要的商事符号与标记,是商主体知识财产的重要类型。构建相关法律制度,保护商主体对其商业标识的财产权益,是促进商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在商业实践中,商业标识的演进表现为从现代性商业标识独大发展到现代性与传统性商业标识兼容、从个体性商业标识独尊发展到个体性与集体性商业标识并存、从现实性商业标识独强发展到现实性与虚拟性商业标识共荣的逻辑进路。商业标识涵盖现代性与传统性商业标识、个体性与集体性商业标识、现实性与虚拟性商业标识三对逻辑范畴。我国商业标识立法,在理念上偏重保护现代性、个体性、现实性商业标识,而忽视传统性、集体性与虚拟性商业标识的保护。为此,我国应当调整商业标识法立法理念,制定统一的商业标识法,配以相关商业标识保护条例,对所有商业标识提供保护。 相似文献
868.
社会公众对商标的宣传、报道和评论等使用行为,为商标被动使用行为,它与商标权人的商标主动使用行为相对应。我国立法对商标被动使用行为持否定态度。从索爱商标案、伟哥商标案和陆虎商标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商标抢注系列案看,我国司法实务界对商标被动使用行为的认识不一,甚至截然相反。然而,从商标使用的本质、消费者在商标法中的核心地位来看,商标被动使用行为不仅是商标使用行为,而且在商标使用体系中居绝对的核心地位:它不仅能够实现特定标志转化为商标,而且是特定标志转化为商标的必经途径;它不仅不需要转化为商标主动使用行为,相反,后者需要依赖它才能发挥作用;它既可能符合商标权人的内在意思,也可以违背其意志而独立成立。商标被动使用行为能够产生将商标与特定经营者相联系的事实效果,也能够产生商标使用的法律效力:被使用的商标可以被认定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在先使用商标,甚至被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这种法律效力,符合取得商标权的基本原理和保护商标权的基本理念,也契合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基于对商标被动使用行为的重新认识,应当对与之相关的法条作重新解读。 相似文献
869.
文化符号商业标识功能的商标法规制——滥用民间文化符号注册商标的非正当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文化符号因其非凡的影响力和强大的商业标识功能被商家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这种行为多属不法行为。一方面,在未获得第二含义的情况下,民间文化符号直接被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缺乏显著性而不符合商标法关于商标注册积极条件的规定。另一方面,未经许可的使用很可能歪曲或篡改民间文化符号的内涵,侵犯民间文化保有或传承群体的精神权益和商品化权。对于将民间文化符号抢注为商标的行为,该民间文化的保有或传承人均可根据商标法,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870.
中共福安市委党史研究室 《福建党史月刊》2015,(2):33-36
<正>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来闽考察讲话中,提出了"四个切实"和"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要求,并指出:福建山区多、老区多,当年苏区老区人民为了革命和新中国的成立不惜流血牺牲,今天这些地区有的还比较贫困,要通过领导联系、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办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