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9352篇 |
免费 | 95篇 |
国内免费 | 5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89篇 |
工人农民 | 398篇 |
世界政治 | 70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70篇 |
法律 | 5157篇 |
中国共产党 | 9753篇 |
中国政治 | 16860篇 |
政治理论 | 2561篇 |
综合类 | 351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9篇 |
2023年 | 243篇 |
2022年 | 324篇 |
2021年 | 337篇 |
2020年 | 439篇 |
2019年 | 258篇 |
2018年 | 142篇 |
2017年 | 272篇 |
2016年 | 548篇 |
2015年 | 1064篇 |
2014年 | 3371篇 |
2013年 | 3532篇 |
2012年 | 3818篇 |
2011年 | 4030篇 |
2010年 | 3711篇 |
2009年 | 3302篇 |
2008年 | 3511篇 |
2007年 | 2523篇 |
2006年 | 2133篇 |
2005年 | 1360篇 |
2004年 | 1216篇 |
2003年 | 1211篇 |
2002年 | 787篇 |
2001年 | 611篇 |
2000年 | 466篇 |
1999年 | 80篇 |
1998年 | 56篇 |
1997年 | 19篇 |
1996年 | 16篇 |
1995年 | 8篇 |
1994年 | 9篇 |
1993年 | 11篇 |
1992年 | 7篇 |
1991年 | 9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6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4篇 |
1985年 | 2篇 |
1984年 | 5篇 |
1982年 | 2篇 |
1981年 | 2篇 |
1980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 毫秒
11.
积极推动各类新型土地财产权在我国实定法上的“落地”,是突围我国土地财产权的封闭结构,深化我国土地法律制度改革,助推土地产权清晰化、土地要素市场化等目标实现的内在诉求。目前学界围绕土地发展权的内涵、生成逻辑、法律性质和归属等方面的认识尚存明显分歧。其缘由主要在于学理上围绕这一新型权利的法理研判,并没有立足于中国现行地权结构语境来对其内容这一基础性、前提性知识作科学界定。法理上,对土地发展权内容之准确定位,是厘定这一权利的射程范围,区隔此权利与彼权利以及展开与之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在中国语境下,学理上应立足现行地权结构形态,从平面和立体二元维度来对土地发展权内容作科学定位。自平面维度观之,土地用途变更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构成土地发展权内容之传统要义;自立体维度观之,土地开发强度变更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构成土地发展权内容的新近发展。无论是平面维度下的土地发展权,还是立体维度下的土地发展权,都应该成为这一权利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所考量的对象。故而现有围绕土地发展权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的范式亟须转型。 相似文献
12.
13.
城市因人民而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成并确立城市存在的基础范畴,人民的城市权利则构成了城市存在的核心价值。建设改造自己和自己城市的自由是最宝贵的权利,也是迄今为止被我们忽视最多的一项权利。城市化进程中折射出的问题是公民与市民之间关于利益的多元性以及主体的多样性之间的平衡与断裂。城市权利的话语构造了城市理论以及人的尊严理论的关联耦合。法治建设的核心推动力及主战场是且只能是城市。只有在城市空间中,利益的表达、权利的聚合、自由的汇总以及社会的多元才有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彰显,权利的种类和内容才有可能渐次得到更新与发展,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也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从文本到行动、从理念到现实的有机协调。认真对待城市权利将成为我们构筑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以及法治发展三位一体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 相似文献
14.
面对复合型城市危机,复合空间视角可为超大城市韧性建设提供新的研究方向.以风险发生的可能场所为标准,复合空间可划分为物理、虚拟、经济、社会与规范空间.基于系统理论,通过分析国内七个超大城市韧性建设现状与困境,借鉴域外超大城市韧性建设经验可知:只有明确复合空间系统结构、充分剖析各子空间的相互作用机制,才能实现空间潜力的最优配置与整体效益最大化.研究发现,不同空间组成的"三生空间"可以基本涵盖超大城市韧性需求,未来须保障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推动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形成超大城市韧性建设的支撑系统. 相似文献
15.
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战场,进一步聚焦"五网"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16.
17.
18.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2):36-38
小区建设完成之后,随小区内房屋的出售,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至小区业主,小区的共有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小区业主共有。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地上车位,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该部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