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807篇 |
免费 | 2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篇 |
工人农民 | 23篇 |
世界政治 | 38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7篇 |
法律 | 990篇 |
中国共产党 | 156篇 |
中国政治 | 384篇 |
政治理论 | 106篇 |
综合类 | 11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10篇 |
2022年 | 15篇 |
2021年 | 29篇 |
2020年 | 23篇 |
2019年 | 12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9篇 |
2016年 | 36篇 |
2015年 | 63篇 |
2014年 | 183篇 |
2013年 | 153篇 |
2012年 | 172篇 |
2011年 | 178篇 |
2010年 | 140篇 |
2009年 | 122篇 |
2008年 | 141篇 |
2007年 | 63篇 |
2006年 | 69篇 |
2005年 | 72篇 |
2004年 | 44篇 |
2003年 | 74篇 |
2002年 | 73篇 |
2001年 | 47篇 |
2000年 | 57篇 |
1999年 | 12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2篇 |
1990年 | 3篇 |
1987年 | 2篇 |
1984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82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在批判超职权主义观念的基础上,主张向当事人主义的目标发展,大大削弱了法官依据职权调查证据的权力。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分析发现,对真实的追求是民事诉讼的真谛,当事人主义并不排斥法院实施证据调查。我国应当通过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司法者能动地输出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22.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山东审判》2012,(4):18-22
一、现实考量: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终结纠纷"的总体情况本次调研主要以2008年至2010年全市基层法院一审、再审及中院二审及民事再审审结的案件为研究对象。(一)一审案件上诉情况一是在结案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上诉率总体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二是上诉率水平较低。全市法院三年来的平均上诉率为5.76%,远远低于2010年全国法院12.6%的平均上诉率;三是各法院一审上诉整体情况存在不平衡现象。(二)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情况1.一审裁判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情况 相似文献
23.
陈淑智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1):29-30
行政复议法对规范我国的行政复议、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其在复议范围、复议管辖、复议依据、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许多制度性缺陷。正视这些缺陷并有针对性进行完善,是规范复议行为的关键。 相似文献
24.
基本案情2011年1月,某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向某市监察局实名举报,反映该校校长袁某(行政监察对象)在该校某项目开发中收受有关公司所送住房一套。该市监察局经核查后确认,未发现袁某有举报反映的收受住房问题,于2011年6月了结此举报件,并向举报人李某电话反馈了情况。2011年8月10日,李 相似文献
25.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抗诉权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体现。自1991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民事抗诉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机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为践行实质公正发挥了积极和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学界,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废问题一直莫衷一是。〔1〕对于民事抗诉制度论述存 相似文献
26.
27.
【执行要旨】为了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机构和执行法官要深入细致地落实实际举措,针对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而采取人性化执行方法和措施以及多元化执行调解手段,以法服人,以情动人,有效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 相似文献
28.
【要点提示】人民法院在再审过程中查明原审诉讼为虚假诉讼,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的,应裁定不予准许,并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29.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44-88
<正>2015年第1号为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我局对自行制定的税务执法文书进行了梳理,决定修订执法文书24个(见附件1),废止执法文书30个(见附件2)。本公告自2015年2月15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委托银行代征个体... 相似文献
30.
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强奸案向我们提出了被追诉人有无权利要求测谎的问题。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允许使用测谎技术,无论是允许其作为证据使用还是仅仅将其作为审查判断证据的手段,被追诉人单方面向法院申请测谎,实质上均是一种试图向法院澄清事实真相的诉讼证明行为。被追诉人的测谎权是一种相对权,而非绝对权。鉴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测谎只能作为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方法,尚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适用,因此法院是否批准被追诉人的测谎申请,应以有测谎之必要为前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