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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在民事“执行难”的法治背景之下,本文通过比较几个主要法域中关于民事被执行人财产查明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认为强化民事制裁措施、明确被执行人的财产释明义务和加强协助执行人的功能作用是提高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查明效果的三个有效途径。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规,能够在现有政治经济架构条件下尽可能的缓解当前民事“执行难”的矛盾。 相似文献
122.
我国当前的立法对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并未做出明确规定。1988年《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93条虽然列举了外国法查明的五种途径,但封闭的列举模式和不合逻辑的表述导致了司法解释的诸多疏漏。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虽然也有提供和交换法律资料的合作机制,但因缺乏相应的国内实施机制而无法落实。制度的遗缺给司法实践中外国法查明方法的运用带来了诸多困扰。为应对外国法查明方法规定的不足,我国的外国法查明方法规定应借鉴欧美国家的合理经验,采用开放列举模式,充分吸纳各种有效的外国法查明方法,完善相关程序规则,最终建立一个模式开放、方法多元、程序规范范的外国法查明方法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23.
124.
本文作者是日本北海道大学教授,长期从事比较法研究与教育,并曾出席比较法国际学会。本文是作者根据其在比较法国际学会上的报告及日本九州大学召开的比较法学会上的报告,增补而成。文中介绍了欧美及国际法学界关于比较法教育的动向,回顾了日本比较法教育(包括外国法教育)的历史,指出了当前比较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比较法教育应有的态度,特别就比较法教育的目的、对象、方法、教材及课程安排等问题,分析了利弊得失,提出了作者个人的看法。读后,发人深省。回顾我国在"四人帮"严重干扰和破坏下,法学研究与教育长期中辍,特别在锁国政策的影响下,对外国法及比较法的研究,更成为最大禁区。粉碎"四人帮"后,拨乱反正,迎来了法律科学的春天,法学界解放思想,冲破了过去"四人帮"的重重禁锢,法学研究与教育,才步上正轨,正蓬勃发展,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加速四化建设的过程中,国际交往频繁,涉外法律关系亦与日俱增,"知己知彼",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对比研究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制,进行比较法教育,其重要性,无论在立法工作上,涉外事务上,或在法学研究与教育上,确有重新认识的必要,特将全文译出,藉供参考、商榷。再原文附注较多,为了节约篇幅,译文中,除保留少数带有补充性说明的必要附注外,其他关于引用参考文献等一般附注,概行省略。 相似文献
125.
外国法查明制度随着我国各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而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存在基础,对外国法查明制度法律化的趋势日益凸显。2011年、2013年颁布实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中都涉及了对外国法查明制度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规的不完善、制度构建的不周延以及我国司法实践的社会性问题导致的外国法查明制度与实践的错位成为取得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诉法突破的关键性问题。本文将以司法实践为视角,以201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为基础,对我国外国法查明制度进行研究、探析。 相似文献
126.
127.
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内部就是否应当援引及如何援引外国法等问题出现了重大分歧,争论甚至大大超越了具体案件,逐渐成为公共议题。在是否应当援引方面,支持者以全球化、价值输出以及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和回应律师为理由,反对者则以美国例外主义、违反民主原则、语境论及误读误用的可能性和可能导致司法恣意为理由。在如何援引方面,保守派大法官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规定。在援引效力方面,主张借鉴者认为外国法构成了有说服力的权威。美国的经验说明,以具体制度或法律问题为起点,就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之间的关系及优劣得失展开的讨论更有意义。 相似文献
128.
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显示出了滥用"外国法无法查明"的倾向。法院往往轻易地作出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从而最后在案件中适用法院地法。这一倾向的形成原因主要在于外国法查明责任的概念和制度的缺失以及将外国法当作事实来对待的观念和倾向。为了控制这一不良倾向,我们可以从立法上对法官查明外国法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从司法实践上对我国基层法院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29.
130.
朱酉彤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6):75-82
通过精准立法与制度创新可以吸引商事纠纷当事人自主自愿选择大湾区内地法院作为商事诉讼首选优选法院。能否吸引大湾区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因素之一,便是该地法院能否成功适用其协议选择的外国法。对于大湾区外国法查明问题,除根据政策指引和查明规范不断完善外,建议大湾区内地法院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时能充分贯彻“法官知法”“最大努力”原则,从而破解大湾区外国法查明之困境,为大湾区内地法院建设成为大湾区商事优选地法院提供动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