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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巴兹尔·马克西尼斯教授是英国荣誉皇家大律师,他获得雅典大学、剑桥大学、根特大学、慕尼黑大学、牛津大学以及巴黎第一大学(索邦)博士学位或荣誉博士学位。他创建了牛津大学的牛津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曾担任牛津大学的欧洲法与比较法教授。现转任伦敦大学学院普通法与民法教授。他独著或合著有29部著作。在美国、比利时、英国、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以及荷兰的法律期刊发表有120多篇 相似文献
72.
论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的查明和适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学者和法官对是否应该适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有不同认识,也没有探讨判例法的具体查明途径及适用方法。本文认为:不管判例法是不是我国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当我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的判例法时,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外国的判例法;在此情况下,查明外国的判例法是法官和当事人的共同义务;法院应该采取多种方法,包括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的五种途径以外的其他方法查明外国的判例法。适用外国的判例法一般就是采用类比方法或者区分辨别方法适用判例中确定的法律规则(Ratio);而且,如果当事人对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规则达成了一致,我国法院可以直接适用该判例法规则,不需要通过其他查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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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也是法律选择的方法,其在确定准据法的过程中,一定会与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在不同程度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出现为识别冲突的解决注入了新的活力,而识别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意志,但不能将二者绝对对立,也不能理解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地位绝对高于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广泛采用冲击了反致制度,也使当事人的法律规避行为逐渐失去意义。在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关系的领域,外国法的查明是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76.
《判例与研究》2008,(2):60-60
一宗旨评判具体判例得失。阐释判例法律价值,增强社会判例意识。二用稿范围1.当代中国判例评析,包括对行政、民事、刑事、知识产权、经济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等各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处理方式的评析。2.阐述判例及判例制度在国家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的理论性文章,阐述我国当代司法改革的理论性文章。3.有关我国判例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论文。4.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判例评析。5.各地司法性文件及港、澳、台、外国法律文件。6.重要外国法论述的译文。7.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论文。8.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中外法律人”人物介绍及其经典作品,如演说词、判词、公诉词、辩护词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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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通过对英格兰、德国和法国有关外国法程序地位相关制度的历史考察可以看出,一国在程序法层面如何对待外国法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层面的因素,即:一国在历史上形成的对待外国法的社会心理态度,体现一国如何体认外国法性质的国际私法理论,一国在国际私法价值与程序法价值之间的权衡与选择,以及一国有关法院与当事人之间职责分配的民事诉讼体制。上述四个层面的总体情况决定了我国应在坚持法律说的前提下兼顾程序效益。基于这一判断,在外国法适用问题上,我国应采由法官依职权适用外国法而由当事人查明外国法的做法。 相似文献
79.
论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实质涉及法哲学中一对基本价值———正义与安全———的二律背反。本文认为 ,在此问题上 ,法官透过当事人的表面行为探究其内心真意的做法是必要和合理的 ,即个别正义的价值在这个问题上具有优先性。在规避外国法行为效力的问题上 ,通过对法律规避行为的本质 ,其与公共秩序保留的关系及一些实际操作中具体问题的分析 ,得出结论 ,规避外国法和规避国内法的行为一样构成法律规避 ,应受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80.
一国法院在审理一件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如果冲突规则指向的准据法是某一外国法,就遇到了外国法证明的问题。我国在外国法证明上还没有固定的模式,实践中的适用较为混乱。文章从外国法的内容、外国法的查明方式、对外国法查明的上诉、有关外国法查明的一些特殊规则,以及外国法无法查明时的处理办法这五个角度考察了英国法、美国法和法国法的证明模式,依此为鉴,提出我国法在外国法证明模式上可适用的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