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672篇 |
免费 | 14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2篇 |
工人农民 | 35篇 |
世界政治 | 7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0篇 |
法律 | 2745篇 |
中国共产党 | 995篇 |
中国政治 | 1216篇 |
政治理论 | 442篇 |
综合类 | 14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6篇 |
2022年 | 8篇 |
2021年 | 26篇 |
2020年 | 45篇 |
2019年 | 7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9篇 |
2016年 | 36篇 |
2015年 | 104篇 |
2014年 | 518篇 |
2013年 | 471篇 |
2012年 | 420篇 |
2011年 | 409篇 |
2010年 | 461篇 |
2009年 | 469篇 |
2008年 | 483篇 |
2007年 | 331篇 |
2006年 | 458篇 |
2005年 | 260篇 |
2004年 | 288篇 |
2003年 | 328篇 |
2002年 | 227篇 |
2001年 | 189篇 |
2000年 | 108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4篇 |
1985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68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12):39-44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接受调解、和解,是对自身权益的处分,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事务中,应当尊重委托人关于接受调解、和解的自主选择,即使认为委托人的选择不妥,也应当出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提供法律意见,而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基于多收代理费的目的,通过与委托人约定相关合同条款限制委托人接受调解、和解。上述行为不仅侵犯委托人的诉讼权利,加重委托人的诉讼风险,同时也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合同条款亦属无效。 相似文献
872.
873.
天津作为中共顺直省委机关所在地和党在北方开展革命活动的重要阵地,党的组织建设一直受到党中央和省委的高度重视。但是,如何理顺省委与天津地方党组织的工作关系.怎样才能更有利于领导天津革命斗争的开展,仍然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调整的过程。中共天津市委重新建立后.党的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党的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的革命斗争较快走向振兴。 相似文献
874.
875.
876.
一、管理人才的缺乏对律师产业化发展的影响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其他行业一样,需要管理人才,需要高水准的优秀管理人才。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最高管理者大部分都是承担双重责任,既从事律师业务,又从事管理工作。无论是小型律师事务所,还是大型律师事务所,都存在一个如何发展,如何提高管理水准的课题,这种承担双重责任的管理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律师事务所发展需要,许多成功的律师事务所与不太成功的律师事务所的差距就在于其是否具有一名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管理者是保持律师事务所团结的催化剂。在中国律师业往产业化发展… 相似文献
877.
王玉琦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3):57-59
准确的发展定位和明确的发展思路,使天津滨海新区赢得了历史发展新机遇,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认真借鉴天津滨海新区的发展经验,整体推进珠海西部沿海经济带开发,将珠海西部沿海经济带打造成珠海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强劲的、最具活力的重点区域已成为十分迫切的需要. 相似文献
878.
2015年,是我国死刑复核权收回的第8个年头。8年前的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下放20余年的死刑复核权。在"慎用死刑,少杀慎杀"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死刑复核权回归这8年里,死刑复核工作是否一帆风顺?"枪口之下",有多少人成为留住生命的幸运儿?死刑复核程序被称为"生命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道防线面前,作为掌握生死大权的死刑复核法官和作为死神之门"守门员"的死刑复核律师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的? 相似文献
879.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依法治国新的里程碑,全会决定要依法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确立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2014年11月25日,北京金平律师事务所在成立20周年之际,举行"依法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座谈会,司法部律师公证司、中央统战部二局、国家民委政法司、北京市委统战部、北京市民委、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协领导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相关领导,部分北京市政协委员以及民 相似文献
880.
读者来信
《读者》栏目:
我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我写了很多作品,打算向媒体投稿.相关媒体工作人员告知我,因我在服刑期间,没有发表作品的权利.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权利发表作品?
一名服刑人员
2014年12月
法律解答
解答人:沈朝斌(四川明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你来信所称向媒体投稿,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发表作品.从法律上讲,这属于法律规定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服刑人员发表作品的权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