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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的几个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未成年人受抚养、受教育等权利已有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有关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却较为薄弱,在立法上存在法律体系散乱、条文过于简略、抽象等诸多缺陷。因此,完善我国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十分必要。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涉及未成年人财产范围的界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权利义务、限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处分等基本问题。我国对未成年人财产的保护应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区分亲权与监护,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完整的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2.
文章通过展示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各主体权利和权力的行使,历史地、动态地考察在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行政权力的膨胀、公民财产权意识的滋长、行政权力的自我调整以及司法权在行政权与公民财产权之间的角色定位过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法治国家中公民财产权与行政权的理想范式。 相似文献
83.
《北方法学》2020,(5):58-69
夫妻共有股权名实不符问题所涉利益复杂。如果显名方单方处分股权,应同时适用《民法典》夫妻财产归属规范和商法规范并定性为无权处分行为,参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协调夫妻内部财产共有与交易安全保护。隐名方单方处分显名方股权通常构成无权处分,但是不完全隐名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其配偶的沉默是对其单方处分股权的授权的,应适用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规则。若夫或妻单方处分夫妻共有股权造成配偶权益受损,受损方可依夫妻共有关系进行追偿。股权包含收益权能与管理权能,不完全隐名股东基于法定共有权或有效财产分割协议享有的股权份额原则上可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完全隐名股东享有的股权份额以及财产分割协议超出合理分割部分权益不得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84.
徐丹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1):98-101
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基于日常生活决定权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符合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法规特定情形的债务,应当视为个人债务;其它债务的性质原则上应认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非举债一方主张该债务为另一方个人债务的,应当对从该债务中所获利益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举证责任,若一方所举之债并未带来任何利益,则应当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似文献
85.
90岁的张之庚和80岁的马婉华是一对半路夫妻,携手相伴30多个年头。本以为可以共享晚年,怎料,张之庚老人居然还要为了房产,和老伴儿、继子对簿公堂。马婉华以10万元的超低价,把老两口唯一的住所“卖”给亲生儿子。毫不知情的张之庚陷入妻儿“背叛”、房产“被夺”的困境,悲愤交加之余,他将妻儿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86.
87.
屈舒阳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20,32(5):6-13
违禁物是整个法律体系的通用概念,违禁物是在相应客观条件之下,依其性质或状况,对公民、社会以及国家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违禁物的危险性是其本质特性,违禁物没收的核心在于其自身危险性的认定上。因此,违禁物的没收并不依赖于刑事不法行为的存在,应被纳入义务没收的范畴。违禁物的没收涉及公民的财产权利,对违禁物没收应当注重违禁物的认定方法,减少违禁物没收的限制条件,明确对无违禁情形第三人的保护。由于违禁物具有易变性,在违禁物同其他客体发生冲突或竞合时,应当优先适用违禁物的没收。 相似文献
88.
现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财产形式多样,社会经济关系复杂,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夫妻一方举债的情形.就法律实务来说,夫妻双方以及债权人通常情况下会就该债务是否是共同债务发生争议.本文主要是从我国目前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形出发来看待夫妻共同债务的制度问题,通过中外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比较,发现我国在该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89.
90.
赵启萌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21,(3):65-70
一般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这是权利客体分别对应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必然结果.而著作权作为一种特殊民事权利,兼具精神属性和财产属性,将著作权依照一般民事权利的划分方法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既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又随着时代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于作品传播的现实问题.将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二元制结构并不当然具有合理性,需要进一步反思与改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