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482篇 |
免费 | 7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7篇 |
工人农民 | 19篇 |
世界政治 | 37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9篇 |
法律 | 414篇 |
中国共产党 | 205篇 |
中国政治 | 342篇 |
政治理论 | 29篇 |
综合类 | 134篇 |
出版年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12篇 |
2020年 | 17篇 |
2019年 | 9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31篇 |
2015年 | 32篇 |
2014年 | 100篇 |
2013年 | 125篇 |
2012年 | 133篇 |
2011年 | 146篇 |
2010年 | 130篇 |
2009年 | 142篇 |
2008年 | 132篇 |
2007年 | 116篇 |
2006年 | 78篇 |
2005年 | 44篇 |
2004年 | 44篇 |
2003年 | 41篇 |
2002年 | 35篇 |
2001年 | 58篇 |
2000年 | 25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2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9篇 |
1987年 | 14篇 |
1986年 | 13篇 |
1985年 | 7篇 |
1984年 | 5篇 |
1983年 | 3篇 |
1982年 | 6篇 |
1981年 | 1篇 |
1980年 | 4篇 |
1979年 | 4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55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41.
高起刚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15(2):13-14
在全国上下推行"八荣八耻",大兴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形势下,2006年6月3日,由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论坛--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论坛"在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召开。在论坛上,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畅所欲言,展开了深刻热热烈的讨论。本刊撷取了部分大会发言和书面发言的精华,以笔谈的形式刊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842.
现行有关收容教养的法律对收容教养的性质、期限、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决定机关、决定程序、执行机关等重大问题均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争论不休,实践中也存在认识分歧,这已严重影响到收容教养212作的正常开展,亟待从立法上予以完善,以适应预防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本文结合执法实践,从收容教养立法的产生及其发展开始,对收容教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就完善收容教养立法提出了具体的构想。 相似文献
843.
引言。在中国大陆,青少年的偏差行为几乎是普遍存在的、经常发生的、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青少年中出现的偏差行为,犹如孩子学走路必然要摔跤一样,经过多次的跌倒、爬起,就学会走路了。青少年在其成长中,也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偏差行为。而行为偏差难免导致某种危害或危险后果,使人们接受教训。青少年通过认识和纠正偏差行为,就可以逐渐成为认可和遵守社会规范的公民。但行为偏差如果得不到纠正或者恶性发展,也会导致犯罪。研究和实践均表明,犯罪的青少年大都有一个从染有劣迹到行为偏差,到陷入犯罪的演变过程。因此,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的偏差行为,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即对采取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认识和矫正青少年的偏差行为,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化和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秩序,都有现实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44.
845.
对一个少年犯罪团伙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大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8(3):91-98
少年团伙犯罪是从最初的越轨经违法、轻微犯罪到严重犯罪逐步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 ,本应起到控制作用的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司法机构未能发挥正常的作用 ,反使得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公共服务场所和犯罪团伙对他们的人生产生了决定性的不良影响 ,并使他们在犯罪时 ,在畏惧不报案的被害人及有关的理想犯罪情境的不断选择中 ,强化了自己的犯罪人格和犯罪倾向性 ,最终沦为少年犯罪人 相似文献
846.
847.
848.
未成年人犯罪继毒品、环境污染之后,被列为世界范围内第三大公害。近年来由未成年人制造的一幕幕校园悲剧、家庭悲剧、社会暴力事件不断上演。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挽救失足少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849.
以少年司法改革推进社区矫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皮艺军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5-6
我国社区矫正的起步是对现代司法程序改革、刑罚轻刑化、恢复性司法、社区矫正和少年司法制度等多方面的重大挑战。中国的社区矫正要向前推进,应当以少年司法改革为先导。社区矫正的功能评估应以观护措施为主,以矫正措施为辅,对少年违法行为的处遇原则应依据少年犯罪的原因,而不是依据少年犯罪的危害结果,对少年犯罪人的司法保护的核心是要保障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连续性。社区矫正不仅要注意个别化处遏的体现,还要注意矫正范围和功能的泛化。 相似文献
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