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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172.
正如何积极引导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的政策性金融、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的商业性金融、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主的合作性金融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带动扶贫攻坚深入开展,在这方面广西田东县做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多年努力,先后组建了村镇银行,重组改制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商业银行,分 相似文献
173.
174.
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其项目贷款守则中已将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作为其项目可贷性的前提条件,中国作为世行的最大受惠国,应该加强对国际项目融资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研究.本文从多方面论证了二者存在的实质性联系,从风险均衡的角度提出了推行环评审查法人负责制的必要性,认为中国的银行在其贷款守则中应考虑将环评程序纳入项目可贷性的内容并确保当事人诉诸法律,对特定事项请求司法审查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5.
“套路贷”的本质是高利贷,其外延不仅包含违法犯罪,还应囊括不规范的借贷中的套路行为。扩大“套路贷”的外延,有利于更为清晰地比较其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系,避免法律规范获取不准,涵摄逻辑混淆。不规范借贷中的套路行为和“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界限在于契约自由的实现。“套路贷”违法犯罪范畴,应把握不法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结合“套路”进行实质性考察;被害人过错认识程度直接影响犯罪形态。立足“套路贷”不同类型化标准,保障行为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准确认定行为性质,明确行业监管责任,设置违法梯度,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避免刑事手段泛化。 相似文献
176.
177.
日本金融市场上历次出现的金融危机,暴露了日本金融规制体系存在的问题,也影响了金融业规制政策的重点和发展方向。1927年昭和银行危机后实施的对策为“护送舰队”式规制提供了前提。日本的泡沫经济、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对规制产生了影响,2007年由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及其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影响了日本金融业规制的发展。日本金融业规制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从限制竞争的“事前规制”演进到注重健全经营的“事后规制”,目前正向“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相结合的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的的保护性规制体系演进。 相似文献
178.
石莹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3,(2):63-73
“套路贷”犯罪层层递进式敛财模式已招致广泛的社会危害,罪数判定的妥当性系最终刑事处罚公平公正的关键。规范性文件中“建贷”与“索债”的罪数评判规则模糊、矛盾,司法实践亦存在较多偏颇。若欲弥除抵牾,应结合行为的总体性和阶段性特征予以类型化界分。一方面,两种行为整体性成立牵连关系;另一方面,应对“索债”行为进行多维解读和细致剖析。单一手段索债时仅成立牵连关系,可择一重罪论处;复合手段索债时按照同种数罪数额犯、同种数罪非数额犯、异种数罪分别“累计数额”“从一重重”“数罪并罚”,真正实现“套路贷”刑事案件中“建贷”与“索债”行为罪数处断的科学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179.
近年来,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宏观前提下,民众的消费水平显著提高.大学生群体因为经济能力与消费水平的不相匹配加之没有正确的消费理念和完善的法律意识,导致校园贷案件频发,不少大学生在校期间因受骗借贷而承担高额债务甚至因没有偿还能力被列入失信名单.针对这一现象,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0.
柴龙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23,(3):21-25
囿于国家监管要求,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校园贷业务,但随之衍生出更为隐蔽的网络金融贷款服务的小平台和线下私贷仍涉足“校园贷”,其引发的“校园贷”犯罪问题相较以往更加复杂。一方面,缘于大学生消费能力弱、消费欲望强烈、金融法律知识不足;另一方面,网络科技企业、银行、电信等相关部门对其所属平台及其业务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缺乏有效监管,高校及公安机关对“校园贷”犯罪的风险防范意识、预防打击能力不足。为此,必须科学设计,标本兼治,构建常态化校园安全防范教育体系,加强高校对校园安全环境的监管力度,结合“清朗”系列行动提升网络综合治理效能,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为大学生做好金融服务,加大对校园贷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平安校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