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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在制宪过程中,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考虑了英国和法国人的相关学说,并使之制度化。有理由相信,英国的柯克、洛克、休谟、布莱克斯通和法国的孟德斯鸠,与美国实行联邦制、三权分立制、司法审查制和制定权利法案之间,存在一定的影响和承继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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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110-116
在俄罗斯联邦的宪法司法制度中,拥有违宪审查权的机关是宪法法院.这一审查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有呼声无制度阶段,主要是戈尔巴乔夫改革时期;二是宪法司法制度初步确立阶段,从苏联解体到1991年第一部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法生效;三是宪法司法制度的完善阶段,从第一部宪法法院法到1994年第二部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法的实践运行.这三个阶段在立法与实践两个层面反映了俄罗斯联邦宪法司法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现代化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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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经历了重大的改革,其公诉权制约机制较为完善。对于检察官不起诉、缓起诉处分,立法设置了再议制、交付审判制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检察官滥用不起诉权;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则在审前以起诉审查制进行制约,防止未达起诉法定门槛的案件进入审判。对于大陆来说,其公诉权制约机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大陆也应设立公诉权的司法权制约机制,对于检察机关的起诉和不起诉都应最终由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制约,以保证公诉权合法行使。但对于台湾地区公诉权制约机制的不足之处,借鉴的同时需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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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源自“马德里诉麦迪逊”案确立的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制广为人知,由此也给人一种印象,似乎美国的司法权极大,不仅可以审理自己管辖的案件,还可以依据宪法审查立法机关的立法。实际上,美国式的宪政制度更为关键的一点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权,这种保障,不仅仅是通过司法机关单方面的司法审查来实现,更是通过国家各权力体系的精密的分权与制衡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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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其理论基础为洛克与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以及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的宪政思想,但该制度在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之后才正式建立。在以后的200余年里,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对维护美国宪法权威,制衡立法权和行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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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晓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135-137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是前苏联时期施行的违宪审查制度。由于奉行"代表机关至上"的权力构建理念,使得前苏联只能把违宪审查权交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的运行状况并不理想,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权力旁落、宪法权威被漠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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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立法法》终于在今年3月 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从 1993年被正式提上议程以来 ,各方面法律学者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并且出台了多种建议稿 ,至今才算是尘埃落定。但是 ,如果仔细分析一下这部经历了长达七年酝酿阶段的《立法法》,我们会发现仍有许多地方不尽如人意 ,本文仅想就《立法法》中关于立法违宪审查制的规定谈几点个人的拙见。一、关于立法违宪审查制的理论争论及《立法法》的规定立法违宪审查制近几年一直是法学界争议的一个热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 :( 1)立法违宪审查制该不该建立 ?(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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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制是西方国家广泛采用的宪法监督模式。这一制度与我国的法律走向现代化的进程要求以及依法治国的要求是相符合的。我国应吸收司法审查制的优点,建立以宪法诉讼为前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审查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