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14篇 |
免费 | 14篇 |
国内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6篇 |
工人农民 | 37篇 |
世界政治 | 3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9篇 |
法律 | 710篇 |
中国共产党 | 504篇 |
中国政治 | 715篇 |
政治理论 | 97篇 |
综合类 | 205篇 |
出版年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18篇 |
2021年 | 28篇 |
2020年 | 23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13篇 |
2015年 | 31篇 |
2014年 | 139篇 |
2013年 | 230篇 |
2012年 | 327篇 |
2011年 | 253篇 |
2010年 | 260篇 |
2009年 | 187篇 |
2008年 | 219篇 |
2007年 | 138篇 |
2006年 | 134篇 |
2005年 | 104篇 |
2004年 | 39篇 |
2003年 | 32篇 |
2002年 | 47篇 |
2001年 | 41篇 |
2000年 | 34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1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3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82.
[案情]李某,男,26岁,某机关服务中心机械加工部临时工。2012年11月6日20时许,李某在某住宅楼一单元楼下将王某的摩托车(价值35000元)的车锁锯开.推至自己的机械加工部,用铁锤将该车的左侧大板、转向灯、前仪表盘等砸坏,损坏物品价值11800元,后将摩托车放置在楼群中。被查获后,赃物被起获发还事主。李某对上述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表示其是为了报复而毁坏事主的摩托车,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本案处理过程中,对于李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应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理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可以表现为秘密毁坏,由于行为人为了逃避打击.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往往可能秘密进行.而且行为人还会根据作案环境或者财物的物质状态等情况,决定是就地毁坏,还是移动至其他地方进行毁坏。如果行为人秘密将公私财物移动于其他地方毁坏,仍然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只是方法或者手段不同罢了。对此.仍应作毁坏公私财物罪处理,不能因为有秘密移动财物行为而作为盗窃罪处理。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是暗中潜入家中或者其他场所。在现场直接毁坏财物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但如果将财物转移以后予以毁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就有一个完整的盗窃行为.应定盗窃罪,可以将盗窃以后的毁坏财物行为视为对赃物的处置。[速解]本文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本案涉及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这两个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客观行为不同:二是主观方面不同。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0日颁发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5项规定:“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行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83.
84.
85.
正当前,对于地方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一些官员不是尊重科学而是热衷于求新奇、"拍脑袋"决策,主要是因为错误的政绩观作祟。他们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政绩出发,而不顾及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在建设中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把钱用在了装门面、讲排场和比阔气上;有的官员搞短期效应,采取有条件上、没有条件也要 相似文献
86.
现年67岁的玛格丽塔·温贝里,是瑞典一名退休的临床医学家,家住首都斯德哥尔摩附近的松德比贝里.不久前的一天早上,温贝里意外收到邮局送来的一张请柬,邀请她参加几天后政府举办的一场以环境为主题的晚宴。 相似文献
87.
88.
一、更加有效地体现尊重人、尊重生命的价值观念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牵动着亿万人的心,全国上下在第一时间就做出理性冷静、科学严谨、齐心协力、配合默契的应对,让国人不但对战胜灾害充满了信心,而且对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充满信心。中国幅员辽阔,有不少人口密集的城镇甚至城市处在地震活跃区域,灾难频发,救援难度大。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又发生过玉树等地多次严重地震灾害,这次四川雅安再遭厄运,令人为灾区死伤民众深切痛惜。但"多难兴邦", 相似文献
89.
【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后是否用于公务接待,系受贿后对赃款的处理,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案号一审:(2010)甬奉刑初字第425号【案情】公诉机关: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朕良,系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告人徐朕良在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管理农林公路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便 相似文献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