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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共产党员(沈阳)》2002,(7):20-21
三级联创 “三级联创”活动即:创建“五个好” 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活动。 其中,“五个好” 党支部的标准是:建设一个好领导班子,尤其要有一名好支部书记;培养锻炼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经营体制;健全一套好管理制度。“六个好” 党委的标准是:选配一个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团结合作、战斗力强的好班子,首先要有一个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强的乡镇党委书记;建设一支精于高效、素质优良、群众拥护的好乡镇干部队伍;选准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好路子;建立一 相似文献
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在刑事赔偿中,当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时,赔偿请求人除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或向其上级机关申诉外, 相似文献
923.
案例:张某2002年4月与某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同年6月23日,张某在操作铣床时违反操作规程,致其左手受伤入院治疗,同年7月18日张某出院,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8342元(该厂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出院后,张某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而单位认为张某受伤不属于工伤,不应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单位还作出 相似文献
924.
925.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称《道交法》)公布实施后,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保险赔偿问题上出现了广泛激烈的争论.可概括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以《道交法》第七十六条为据.从强制保险的概念出发.认为无论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大小.均应依据该法条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全额赔偿.第二种意见以《保险法》第五十条为据.从目前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商业保险的概念出发.认为应视机动车驾驶员责任大小.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确立保险赔偿的数额。有人将其称为《道交法》与《保险法》之争。 相似文献
926.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相对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各国的普遍做法。相对而言 ,我国公务员重大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立法还极不完善 ,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若干不准确的认识亟待纠正。为了实现国家、公务员和相对人三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应当要求有重大过错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927.
从大庆联谊股东诉讼案谈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2002年1月起,我国法院开始受理投资者起诉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民事纠纷案件。我国法院主要采用共同诉讼形式来处理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虽然具有合理性,但并没有完全解决单独诉讼形式带来的弊端,解决问题的思路应是借鉴美国证券民事诉讼中所广泛采用的集团诉讼方式。 相似文献
928.
929.
930.
刘某,男,1989年6月出生,天津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三年级学生。2004年12月28日晚,刘某在学校上晚自习课间休息时,一路小跑去厕所,在一楼的楼道里因脚踩到了自身的鞋带,失去平衡摔倒。经天津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腹腔内脾破裂。2、失血性休克。并住院治疗,于2005年1月10日出院。后因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在人民医院支付医药费16376.27元。在医科大学总医院支付医药费20646.87元,支付救护车费220元。因刘某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赔付15000元。之后,刘某及家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72676.76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在学校摔倒造成身体伤害,是由于本人在跑动中踩到自己的鞋带,身体失去平衡所致,学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原告提出的当时学校楼道湿滑有冰,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依照《民法通则》第5条的规定作出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刘某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抗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