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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廖天虎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4):88-92
我国台湾地区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补偿法,经历了由冤狱赔偿向刑事补偿的转变,其转变理念在于更好地保护人权。刑事补偿法进一步扩大了国家赔偿的范围、限制国家免责的情形、细化刑事补偿程序规定和完善过渡性条款,更具合理性和操作性。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同受中华传统司法文化的影响,台湾地区从冤狱赔偿到刑事补偿观念和法律制度的演化,对于当前我国大陆地区刑事赔偿制度的改进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82.
正案情简介:韦某于2011年11月在广西某电厂工地与同事一起加班,清理电厂除尘锥形漏斗内的废物。中午13:30左右,韦某在电厂的除尘锥形漏斗底部清理废物时,突然不省人事,同事将其从除尘锥形漏斗拉出并送到了当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自发性脑出血。随后韦某转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二个月的治疗,脱离危险后, 相似文献
983.
984.
985.
王珏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3):175-176
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被害人赔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导致被害人上访申诉的案件比例越来越高,基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的目的,司法机关将加害人对被害人的赔偿作为影响刑事案件处理结论的重要因素。但是此种做法的本质是利用国家刑罚权的退缩来实现刑事审判中各主体的利益,因而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当在一定原则和限制条件下保障民事赔偿对量刑影响的合理性及合法性,防止该制度成为有钱人的免死金牌,实现法律赋予该制度的正义价值。从“赔钱减刑”的现象分析入手,通过分析民事赔偿对量刑影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建立在司法现状基础上,提出民事赔偿对量刑影响的合理范围,以期最大限度的实现“赔钱减刑”所具有的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986.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2)
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一个例外制度,在认定董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时应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应坚持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认定董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时应满足以下要件:一是董事主观上须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二是损害行为应具有职务性,三是第三人因董事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就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作出如下规定:董事在职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87.
产朝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5):73-74
火车晚点现象极度常见,乘客因此而进行维权的案例也在近些年有增多趋势。事实上,列车晚点不应遵循合同法的严格责任原则,一味追究铁道部门的责任。应完善立法,不偏不倚地保障铁路部门和乘客各自的正当利益。针对火车晚点的种类、火车晚点的诸多法律性质等问题,都有必要进行相应探讨。 相似文献
988.
郑果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9(5):61-68
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仅在侵权法领域适用,排除了在合同法领域适用的可能。然而在合同违约的情形下仍然可能造成守约方严重的精神损害。同为精神损害,只因造成的原因不同而不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其公平合理性便值得斟酌。纵观国外立法和司法判例,均在不同程度上认可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加之现代法从形式正义转而追求实质正义的发展趋势,在我国逐步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符合现代法发展趋势和现实需求的。笔者拟通过初步的理论分析和反思,提出在我国建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98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组 《人事天地》2014,(8):6-9
<正>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2014年2月初至3月上旬,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民工专题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成8个调研组对全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进行了专题 相似文献
990.
<正>案情简介:职工王某、李某、姜某分别于2011年7月、8月和2012年5月与某商务中心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均为商务中心贸易官员,主要负责对欧洲的贸易往来。同日,王某、李某又与商务中心签订了保密合同。其中第九条约定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均不得到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单位工作或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公司提供与职业有关的咨询性、服务性服务,并须在离职之日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