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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一规定设立了先履行抗辩权制度,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一起完善了我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履行抗辩制度。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须符合如下条件:(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且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3)须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 先履行抗辩制度的确立,解决了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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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八条的第二款规定:“悬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该条款是对商标禁止使用的文字的规定这一。如果一个企业所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了这一条规定,将会遭到驳回的命运,即使获得注册也会被商标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以注册水当为由予以撤销。因此,对于广大的企业来说,准确全面地把握该条的含义,有利于自己对商标的选择和注册的成功。对于广大商标代理组织来说,深刻领会该条的含义也有助于其把好商标注册的第一道关,提高商标注册代理的成功率,同时也可以减轻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负荷。对于《商标法》第八条第二款在执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问题,法律法规没有做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发布的《商标评审规则》对此也没有涉及。因而实践中对于涉及到该条款的商标的审查,很大程度上是由具体办案人员根据其对该条款的理解来进行的,这样难免会出现因人而异、标准不一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以立法或行政解释的形式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本文中作者将通过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多年来审查的大量商标实例的分析和研究,注探求《商标法》第八条第二款的具体含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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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司法警察是我国独立的警种之一,具有合法的执法地位。但国内对司法警察的理论研究薄弱,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拥有何种职权,该如何行使职权等缺乏研究,立法上也仅能从零星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内部规定中找到部分依据,未能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本文从实然的角度对有关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内部规定进行梳理,从注释法学的视角,概括提炼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内涵,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行使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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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2003年10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开始正式实施,与老法明显不同的是,新法取消了强制性婚检这一规定。自此,婚检由“法定”变为“自愿”,婚检人数也急剧下降甚至有的地区一度达到婚检率为零的超低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却呈直线上升的态势。婚检,何去何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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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运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时在传唤、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扣押等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在于司法审查机制尚未形成,权利救济制度的弱化失衡,比例原则在设计上的缺失。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国情,从确立司法审查原则、完善强制性侦查措施体系和逮捕制度等方面,从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利角度,完善刑事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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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9,(30):21-2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函》(国认财函[2009]11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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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争端解决条款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调整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关系的公约。强制性的争端解决程序是《公约》的独创和特色,但其有悖于《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水法文件所确立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不符合国际社会水道争端解决的惯例和实践,也不利于实现《公约》本身的目的和宗旨。我国作为众多国际水道的上游国,应当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水道协定的形式明确水道争端的解决规则,规避《公约》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