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686篇
  免费   41篇
工人农民   3篇
世界政治   35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1089篇
中国共产党   42篇
中国政治   160篇
政治理论   34篇
综合类   363篇
  2024年   9篇
  2023年   24篇
  2022年   29篇
  2021年   36篇
  2020年   29篇
  2019年   33篇
  2018年   9篇
  2017年   22篇
  2016年   22篇
  2015年   56篇
  2014年   95篇
  2013年   110篇
  2012年   123篇
  2011年   150篇
  2010年   127篇
  2009年   154篇
  2008年   137篇
  2007年   95篇
  2006年   83篇
  2005年   70篇
  2004年   73篇
  2003年   77篇
  2002年   56篇
  2001年   43篇
  2000年   42篇
  1999年   13篇
  1998年   7篇
  1997年   2篇
  199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72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91.
高空抛物行为近年来频频发生,给受害者以及整个社会都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侵权责任法》第87条虽然结束了“无法可依”、“同案不同判”等尴尬境况,但其法理依据仍然值得商榷。本文在总结分析前人对高空抛物侵权民事责任的研究基础上,重点对高空抛物侵权归责责任与举证责任进行了一番梳理,针对现行法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与建议。  相似文献   
992.
孙运梁 《清华法学》2016,(4):148-161
构成要件该当结果的发生是不作为犯客观构成要件的一部分,同时不作为与结果之间需要具备因果关联,且结果的发生在客观上能够归责于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适用的具体归责标准存在差异,针对作为适用的是风险制造或者风险增高理论,针对不作为适用的是风险降低理论。作为犯是制造一个原本不存在的风险或升高风险,不作为犯是本来就存在风险,但没有去消灭、降低该风险。要掌握不作为犯的不法构成要件,形式化的保证人地位理论其功能是有限的,如果结合客观归责的归责标准,互为补充,既不会抹煞各自的理论效能,又能规制构成要件的适用范围。先行行为与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不是等同的,应当进一步厘清先行行为的风险、不作为的风险与客观归责理论风险规则之间的关系。即使实施结果避免措施,也无结果回避可能性的时候,不作为与结果之间欠缺规范上的风险关联,排除结果归责。  相似文献   
993.
环境侵权行为认定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 ,其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现代各国有关保护环境的立法均将无过错责任确定为环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我国亦不例外。  相似文献   
994.
庄劲 《清华法学》2015,(3):75-93
在客观归责论的体系中,风险变形规则和合法替代行为规则本质上都是运用假设的因果关系,应予摒弃。全面接纳假设因果关系的纯粹规范性归责理论,不仅会损害刑罚的正当性基础,而且会严重破坏法秩序,更须予以拒绝。客观归责论要摆脱被否定的危机,就必须彻底剥离假设因果关系的思维:对合法替代行为之情形,应通过积极地界定规范之保护目的来判断结果之归责;对于风险变形之情形,应将其从客观归责之讨论对象中剔除,通过正当化事由之理论解决。  相似文献   
995.
王伟 《法制博览》2022,(13):43-45
2021年1月1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共7编84章1260条,每一条都与人民群众的民事权益息息相关,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修订、新增及废止的法律规定涉及范围广泛,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只有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些新修订的法律条文,才能确保《民...  相似文献   
996.
对于过失犯主客观要件的争论存在两个面向上的混淆。就评价标准而言,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间并非互斥关系,而是具有层次的逻辑关系;就行为构造而言,过失的本质不是客观的外在行为,而是主观上违背义务的无认识状态。仅凭客观构成要件不足以承担规范评价的任务,若通过客观归责提前排除过失犯的成立将会产生不合理的结论。规范归责应容纳主观要素,过失的认定是事实要素与规范要素的结合。当行为人认识到了足以证明某一危险的事实情状,本来能够通过履行规范所期待的内在注意义务从而保持避免构成要件实现的能力,但却违背了这一期待,使自己没有能力避免构成要件的实现,因而成立过失。行为人的认知是注意义务的事实基础,注意义务则是过失认定的规范核心,过失归责应以危险制造为检验重心。  相似文献   
997.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同环境犯罪紧密关联的渎职类犯罪,本罪的法益不单是“人的生命健康权以及财产权”,还应当包括环境法益。本罪在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性表述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不利于本罪在实践中的合理适用,应当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解释本罪构成要件要素应有的涵义,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中,应当基于客观归责理论,借助具体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手段,合理认定因果关系。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因此,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人员对环境损害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不应当以此罪论。从实践看,被监管人(第三人)对环境损害结果的发生更多表现为故意。本罪在适用过程中,还应注意竞合问题,在刑法没有作特别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998.
999.
在我国当下推行的企业合规制度改革中,对于企业合规的适用对象、企业类型和案件范围,存在较大争议,这都指向了单位犯罪的归责根据问题。域外国家的制度和理论显示,将企业和个人主体责任加以区分,基本上是所有国家的共同选择,也只有在以企业自身作为归责基础的前提下,企业由于合规而可以出罪才能够合乎理论逻辑。我国学者形成的共识观点也是,将组织体责任论作为单位刑事责任的基础,并将单位刑事责任的根据界定为对于特定法律义务的违反。由此,我国企业合规包括企业和个人主体,涵括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囊括轻罪和重罪案件,并应根据事前合规计划与事后合规整改、大中型企业合规与小微企业合规等不同类型,得出不同的处理结论。  相似文献   
1000.
当前网络环境中的侵权案件频发,由于没有统一的具体化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网络侵权案件直接适用部分连带责任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原则性的规定无法实现体系化的治理目的,对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不仅损害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且不利于解决矛盾,也影响司法权威。文章提出了一些司法适用建议,包括确定网络侵权案件中连带责任的归责依据、构成要件、承担方式以及免责事由,可为进一步探索网络侵权案件中部分连带责任的司法适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