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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体系解释是刑法解释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刑法条文对聚众淫乱罪的表述比较简单,导致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还有一些尚待明确的问题。体系解释下聚众淫乱罪之客观行为应当兼具侵害法益的涉他性和情节严重两个要素。这一解释结论既是基于刑法体系协调性的考虑,也是刑法处罚合理性的实质要求。通过体系解释,有助于消除该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疑问,准确界定聚众淫乱罪的客观行为,从而合理确定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92.
《政策》2010,(3):62-62
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规实施行政审批。或者违规干预行政审批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哈尔滨市第58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草案)》。按照该《规定》,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等20多种违规行为,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都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相似文献   
93.
《湖北政报》2010,(12):43-48
<正>鄂价法规[2010]48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和《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已经省物价局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附件:1、《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试行)2、《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相似文献   
94.
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相似文献   
95.
检察官在判定犯罪的过程中不能凭总体感觉而先取结论再对结论牵强附会地找依据,而是应该以案件事实为依托,根据刑法教义,对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逐一进行检验,最后得出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结论。在不具有其他情节的情况下,普通公民也只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才成立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应理解为本罪的客观处罚条件。认定犯罪过程中不能对同一个情节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9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10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97.
《民主与法制》2013,(5):68-69
费丽丽读者: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由于家庭矛盾而发表的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  相似文献   
98.
赵凯 《法制与社会》2014,(9):276+278-276,278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解释详细阐述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含义,排除了散布真实事实构成网络"诽谤罪"的可能性,但对"实际点击、浏览或者转发次数"的认定仍可能产生很多问题。这就要求办案单位在办理网络"诽谤罪"时,对次数的认定要严格依法并具体分析,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诽谤罪"打击网络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99.
正本文案例启示:《刑法修正案(七)》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更为严格,"传销"在具体内容上不包括团队计酬型传销。即使存在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也不能据此否定传销活动的性质。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的范畴要大于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判断时需谨慎考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的"情节严重"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传销是中国特有的名词,是伴随着直销这一营销模式进入中国内地而出现的,其在我国的法律规制经历了从最初的无法可依到全面禁止、有条件许可,再到刑法入罪等发展过程,其内涵和外延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正确理解适用刑法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  相似文献   
100.
正事件回放2014年3月初,陕西省西安市两家幼儿园长达数年给幼儿服用"病毒灵"事件首度曝光。随即,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然而,让人震惊的是,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类似情况接连出现在吉林省吉林市、湖北省宜昌市等地。显然,幼儿被喂药事件已经从一起孤立的个案发展成为在一定范围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事件,尤其是涉及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幼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一时间,关于教育、卫生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失职、相关人员的道德沦丧、如何保护和救济幼儿和家属等问题,引发公众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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