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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272.
非法取得死者财物分为三类情况:一是行为人以劫取财物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当场取得死者财物的行为应当界定为抢劫罪;二是在行为人出于报复或其他非法动机杀害他人后产生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取走死者身上的财物。对于这种非法取得死者身上财物行为的界定,应有条件的承认死者对其财物生前占有的延续。三是最后通过解释得出脱离占有物属于遗忘物的范围,应以侵占罪追究无关第三人从死者身上取得财物的责任。 相似文献
273.
我国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动产,进而扩大了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作为非因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交易相对人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合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抵押权,但当抵押物毁损灭失时,善意抵押权人是否可依《物权法》174条的规定,与所有权人自身设定的抵押权一样,优先于抵押物真正权利人对抵押物的代位物优先受偿,这是一个值得深刻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74.
《物权法》中设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宗旨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然而其核心要件即善意却没有给出明确的判定标准,由此产生了法律适用中的难点和分歧点。善意的认定标准应在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基础上加以界定,即受让人受让不动产应基于对登记簿的信赖,其主观方面无重大过失;鉴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特殊规则,应将善意的认定时点确定在不动产登记完成之时较为合理。 相似文献
275.
276.
案情回放2007年9月20日龚女士入职紫薇公司任销售经理,与公司口头约定月工资为4000元,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2月16日双方因差旅费报销、销售回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并共同到当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相似文献
277.
陈曦川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1):173-174
在车位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的今天,小区地下车库权属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一项具体内容已经越来越重要。其权属界定主要从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因素、投资状况因素及主物与从物因素等三个方面来分析。《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过于抽象,且有自相矛盾之处,有待改善。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针对车库权属问题各有自己不同的制度设计,同时也有相似之处,其中很多地方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针对如何完善小区地下车库权属规则,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78.
有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确立已有了一定的体现,但仍存在定位不清晰、规范性不强、救济不到位等问题。为了确保善意取得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确立,要从程序法的特点出发,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设立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使得善意第三人的物权得到完整而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279.
陶青德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2)
目前国内法学界关于一般公用物制度中公不动产的权利结构,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二元权利结构论,二是特别用益物权说。从我国现行一般公用物相邻制度的相关立法规定来看,公不动产之上存在多种权利(力),既有公所有权、收益权或经营权等私权,也有一般公用物行政管理权、治安警察权等公权,还涉及以社会公众为主体的第三人使用权、受益权等社会性权利;既有私法性质的收益权或经营权,又有公法性质的公所有权、第三人使用权和受益权、行政管理权和治安警察权。公不动产的这种权利结构会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发生严重冲突。 相似文献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