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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冉克平 《清华法学》2012,6(2):102-114
所有权受侵害的类型包括对所有权人的法律地位的侵害、对物之实体的损害以及对物的使用功能的损害三种。对所有权人法律地位的侵害,涉及无权占有与非法占有遗产时,应当优先考虑物权法与继承法的规定;物(产品)因内在缺陷导致自身毁损、灭失,并不构成出卖人对买受人物之所有权的侵害;对物之使用功能的损害,通常仅限于过错责任而不包括严格责任。物之功能受到妨害引起损失时,其是否受到保护与侵权法所采取的立法模式密切相关。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不宜解释为法国的放任式立法模式,因此对所有权使用功能的侵害与纯粹经济损失的区分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9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与第10条分别规定的是普通动产与特殊动产的多重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的确定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支付价款优先说、合同成立在先说以及交付的效力优于登记等.司法解释的起草者旨在通过上述标准实现维护诚实信用原则,防止多重买卖的目标.然而,由于这些标准既违背了基本的法理,也不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因此它们不仅无法实现起草者的初衷,还会制造更大的混乱与问题.  相似文献   
993.
法律咨询     
怎么区分林地、林木流转及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编辑同志:经常听人说林地、林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以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但不知具体什么含义?读者安心安心同志:根据2008年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之规定,"林地、林木流转"是指林权流转,  相似文献   
994.
开发商对独立车库享有原始所有权,可以通过出售或出租转让其权利。开发商不能将本小区属于法定比例的车库、车位出售或出租给小区以外的第三人,也无权将业主共同所有的车库、车位出售或出租。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属于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地面停车位、首层架空层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和楼房顶层停车位的共有权。  相似文献   
995.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变动模式中的一朵奇葩,其始于"以手护手"原则,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最终被确立为世界民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构成要件包括:让与人须为动产的占有人或登记的不动产名义人;让与人须无处分权;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并支付合理对价;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转让的标的物应完成过户登记或已交付。一般动产抵押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依据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适用该制度。  相似文献   
99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业主所享有的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三项权利所组成的一种复合性权利。我国《物权法》的颁布标志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我国的正式确立,未来我国应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97.
伴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对土地的利用逐渐由地表向空中和地下拓展,空间权应运而生,其实质是对一定空间上所设定的各种空间权利类型的抽象概括,其体系包括空间所有权和空间利用权,这些昭示出空间权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新出台的《物权法》中,空间权制度仍然没有得到详细的界定,这更使我们要对这一制度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笔者通过分析空间权与传统土地权利之间的关系,欲确立空间权独立的法律地位。笔者提出了采取基本法与单行法并举的立法模式,以期完备的空间权制度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998.
井然 《法制与社会》2010,(21):278-278
《物权法》开始实施并引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填补了我国立法在此处的空白,是立法的一大突破。但是《物权法》的颁布虽然确立了建区分所有权,其规定还是存在些许不足,尤其是在权利归属问题上。本文浅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概念和立法上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999.
路新华 《法制与社会》2010,(28):262-263
取得时效作为传统大陆法系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民法理论中长期处于被否定的地位,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中没有对取得时效制度进行规定,然而现实社会中取得时效制度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本文从剖析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入手,讨论取得时效的构建,接着阐述理论界对取得时效构建与否的争议态度,最后提出取得时效构建的功能及意义,即取得时效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00.
姜妍丽  许浩 《法制与社会》2010,(29):178-178,186
修订前的《物业管理条例》在涉及业主普通事项的表决方面,由于只以投票表决权数作为决议通过的衡量标准,致使拥有专有面积比较大的业主垄断投票表决权,直接损害了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较小的业主的合法权益。本文指出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新增加投票表决人数、降低投票表决权比例的内容,能够有效地定纷止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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