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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爱斌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6)
定期金给付判决是根据判决基准时判定的事实对未来预测而作出的给付判决,因而该判决可能与将来实际情势产生重大差异。对此,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相应调整”和“作为新案受理”,但在制度设计上忽视了前诉与后诉之间的牵连关系,致使出现系列理论和实践难题。相应,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变更判决之诉这一特殊诉讼程序,来对原定期金给付判决进行修正,解除其部分或全部既判力,给予权利人以提出新主张的救济机会,追求实质公平。在此,可以借鉴域外相关立法,在既判力理论视角下构建我国变更判决之诉,为在情势变更情形下调整定期金给付金额提供程序保障,以实现定期金给付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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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刘某为修建大棚与王某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王某提供钩机和司机,刘某派人现场指挥司机施工,每米给付使用费29元,工期15天。工程到期当日,王某的司机未按标准完成施工,刘某即与王某协商对大棚进行修补,王某同意把钩机和司机给刘某继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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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揽的类别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具体业务分属于不同部门,各部门职能也会有所不同,大体可分为直接职能和辅助职能。其中,直接职能包括研发与设计、加工与制造、市场和营销、物流与配送、售后与维护;辅助职能包括:财务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后勤服务、信息技术与系统平台。出于对劳动力成本、市场拓展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企业选择将不同部门的非核心职能业务转移出去,委托给承揽单位完成。 相似文献
28.
企业合法降低社会保险成本,这是许多企业管理者及法律服务职业者追求的目标。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分析发现,企业要想合法降低用人单位的社保成本,最为值得可行的是尽可能与劳动提供者依法缔结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关系,或承揽法律关系,或雇佣法律关系,或销售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29.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迟延履行责任,迟延履行金应成为迟延履行责任的唯一责任形式。迟延履行责任对应迟延履行金比率应锚定LPR利率,促进LPR利率标准在执行阶段的适应,在实现司法机关对LPR利率标准确认的同时,科学平衡生效法律文书所涉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实现社会公正,完善利率传导机制,促进LPR利率标准的国际化。 相似文献
30.
宁红丽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6):30-43
《民法典》第787条以现行《合同法》第268条为基础,对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作出了规定。该制度的规范目的在于保护定作人利益,并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任意解除权应限于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不应类推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在时间要件上,该解除权只能在承揽工作完成之前行使;在主观要件上,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应排除承揽人违约的情形。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符合解除权的行使程序,但在行使效果上,应注意其与法定解除权的区分。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在本质上是一种须承担对价的单方终止,对该条所定的赔偿范围,应采“报酬请求权”解释,即承揽人有权请求合同约定的报酬以及因合同解除而增加的费用,但其因合同解除而节约的成本应予扣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