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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陈茂金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1(4):29-32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引起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犯罪在主体构成要件上的争议,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解读,提倡以“罪行”说来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应不负刑事责任,对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负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92.
三名花样年华的少女,在居住的小区宿舍里相继失踪,继而被肢解抛尸——这起发生在广西南宁市的特大杀人案件震惊全国。是情杀?财杀?令善良的市民万万意料不到的杀人凶手竞是住在三少女对门的木讷寡言的“老实”人兰新诚。那么,兰新诚如何由风华正茂的大专生蜕变成十恶不赦的杀人犯? 相似文献
793.
张明楷教授对“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杀人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只能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一通说提出了质疑。但是 ,通说是正确的、合适的。而张教授的观点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 :一是可能混同放火犯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 ;二是可能导致定罪量刑上的不统一。同时张的“否定说”的多数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 相似文献
794.
派出所里“跳楼身亡”
李胜利的人生轨迹颇为坎坷。早年上学时,因为意外被竹签刺中右眼,失明后换了一只义眼,再往后是辍学,到河南省周口市纱厂上班。 相似文献
795.
在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屈原、蔡邕都排在前列。提到蔡邕的死,必然要涉及到的两个人,就是《三国演义》开篇时的董卓和王允。这两位,一为武将,一为文臣,一为丘八,一为书生。按道理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蔡邕有一百个理由应当死在董卓手里,董卓也有过要杀他的意思。然而,杀人如麻的军爷,却对这位大师,表现出一个大老粗干部,对于知识的莫大尊敬和言听计从;相反。同为知识阶层、而且也不大精于杀人的王允,却下令将蔡邕杀了。 相似文献
796.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定性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中,并无绑架罪,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争议,其中既有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有缺陷的原因,也有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僵硬理解和执行的原因。从犯罪构成、罪数形态理论、共同犯罪理论上分析,认定为故意杀人是合乎立法精神的。 相似文献
797.
2001年5月29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局长陈自立签发了一则对外发布的消息:南充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不辱使命,不负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托,在省公安厅的有力指导下,经过参战民警连续十个昼夜的艰苦鏖战,成功告破震惊全国的“5·16”抢劫、强奸、杀人碎尸案。 相似文献
798.
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年龄段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在生理、心理上逐渐成熟,然而认知能力还比较低,思想道德水平不高,还未形成健全的人格。由于这一年龄段所具有的特质,使其实施的犯罪与成年人有不同的特征,现选择3个较典型案例回溯性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799.
目的探讨抑郁症与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作案特征。方法将具有凶杀行为的抑郁症(抑郁发作)患者为研究组,共40例;随机抽取具有凶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对照组,共50例。自制调查表收集两组的一般人口学资料、作案特征等相关数据,并进行比较。结果研究组和对照组的年龄、接受教育时间、职业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对照组相比,研究组被害对象多为子女和父母,在杀人后多有自杀行为(70%),凶杀原因以扩大性和间接性自杀为主,以往多有自杀未遂(85%)。研究组以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为主(70%),对照组以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为主(56%)。除案发地点外,其他作案特征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抑郁症与精神分裂症患者凶杀行为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作案特征存在不同,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应需在鉴别诊断时加以考虑。 相似文献
800.
非常故事:“我真的不想杀人!”
坐在我面前的梁欢(化名)是一名2007级的大学生,如果不是坐在这里,他现在应该读大三了。见到他之前,我一直在猜想:他到底是个怎样的孩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