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14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1篇 |
世界政治 | 8篇 |
法律 | 216篇 |
中国共产党 | 6篇 |
中国政治 | 22篇 |
政治理论 | 4篇 |
综合类 | 64篇 |
出版年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9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9篇 |
2019年 | 3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6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19篇 |
2013年 | 12篇 |
2012年 | 14篇 |
2011年 | 17篇 |
2010年 | 21篇 |
2009年 | 26篇 |
2008年 | 22篇 |
2007年 | 16篇 |
2006年 | 8篇 |
2005年 | 15篇 |
2004年 | 17篇 |
2003年 | 15篇 |
2002年 | 17篇 |
2001年 | 20篇 |
2000年 | 21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6篇 |
199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2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01.
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蕴含了公务员可以对上级说"不"这一命题,体现了法律规范条款中严密、完整的"权利·义务·责任"的结构形态,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公务员的自主地位。但现实生活中公务员抵抗权的实现却存在疑问。抵抗权绝不能仅仅落脚于可否说"不"这一宏观理论上,还应更多地着眼于具体的前提条件、权利义务、配套细则、救济方法等方面,以便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302.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种特殊的抗辩权,不同于民法中的其他抗辩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权对抗之请求权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多样的。法律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权的成立不仅规定了积极条件,还规定了消极条件,其所防御或对抗的对象并非单个请求权,而是特定海损事故中全部限制性债权的总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本身应识别为实体权利,但如何保障该权利的实现,则属于程序性问题。 相似文献
303.
温世扬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6):5-17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约形态纳入“违约责任”一章。《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作出优化法定补充规则、衔接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等实质性修改以及若干形式上的修订,同时增补了“绿色”原则、债的履行规则以及“涉他合同关系”之规范。《民法典》合同编对政府指导价格及政府定价的执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债权人原因所致债务人履行困难等规则的保留值得肯定,但“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之规定则无必要。《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的缺憾包括合同履行原则不合理、债的履行规则不完备、“涉他关系”之规范不适当等。 相似文献
306.
在我国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请求行政撤销或无效宣告原告专利权是重要的抗辩手段,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八条。但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对被告使用请求行政撤销的抗辩手段作了一定的限制,即被告请求行政撤销的理由只能是授予专利权的“三性”条件,而专利法第四十八条又对被告使用无效程序的时机作了一定的限制,即使用无效宣告程序只能待专利局公告授予的专利权满六个月后。这两点限制对被告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我国专利局授予的专利权对受理侵权案的法院是具有约束力的,尽管被告怀 相似文献
307.
309.
权利争议本应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实践中劳动者却频频采取罢工手段迫使企业满足其诉求.域外学者大多基于“团体协约相关性”理论和“争议行为正当性”理论,认为权利争议罢工不具正当性.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从法理学、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三个维度论证分析可见,权利争议罢工不具正当性.权利诉求本身不能证明权利争议罢工行为的正当性;我国的实际国情和社会事实表明:权利争议罢工违背程序公正,甚至损害实体公正;权利争议罢工将增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对罢工行为应根据其性质,分类加以规范,即:对权利争议罢工,不应赋予其合法性,应采“禁止”规范思路;对劳动者集体行使劳动抗辩权,应赋予其合法性,并采“允许+衡平”规范思路;对利益争议罢工,可赋予其合法性,并采“赋权+限制”规范思路. 相似文献
310.
王晓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26(5):73-79
为保护债权人债权、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担保法规定了连带责任保证制度。在实践中,连带责任保证制度也发挥着重大作用,不过却也存在债权人权利滥用、社会成本增加、有违民法公平原则和危及社会善良风俗等漏洞。基于债权人债权实现、保证人权利维护、纠纷解决成本最小化和公平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以及善良风俗原则维护之考量,应完善赋予连带保证人举证抗辩权的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