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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其妻子系某厂工人,因其妻在厂里长期从事繁重劳动,导致两次怀孕流产,为此王某多次找厂里领导反映情况,要求为其妻调换工作,每次都遭到厂里拒绝。王某之妻第三次怀孕后,王某再次找到厂领导,提出更换工作要求,再次遭到拒绝后,王某于某天手持菜刀,进到厂长办公室,将刀压在正在开会的一位副厂长赵某脖子上,对正在开会的厂 相似文献
992.
关于渎职罪徇私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修订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共有 1 3条 1 7个罪名把徇私直接规定在罪状中 ,对徇私的法律理解和法律适用是一个较为复杂、争议较大的问题 ,也是渎职罪认定中的难点。笔者认为徇私作为刑法规定的某些渎职犯罪的罪状特征和加重处罚的根据 ,因而既是构成某些渎职犯罪的法定或者酌定情节 ,也是行为人实施渎职犯罪行为的犯罪动机。准确把握徇私的上述特征 ,对于具体认定一些具有徇私情节的渎职犯罪和正确的适用刑罚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徇私的客观特征(一 )徇私的客观构成特征《刑法》第 3 97条第 2款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犯前款… 相似文献
993.
彭凤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5):6-9
文章结合1997年刑法的规定,对我国刑法规定了多少个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如何处罚,以及刑法规定了哪些过失危险犯,过失危险犯是否为结果犯之一种,过失危险犯是否成立结果加重犯等基础问题进行了汇整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994.
赵学军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27(1):26-31
作为刑事诉讼法中特别诉讼程序的刑事和解,由于符合量刑情节的基本特征,因而属于量刑情节的范畴。而量刑情节在本质上属于刑事实体法,所以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分类依据的"法定"必须是刑法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在当前刑事和解并未被刑法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将刑事和解归类为酌定量刑情节。刑事和解具有多情节的复合性和多主体的交易性,决定了其在量刑活动中具有功能的多元性和适用的慎重性特点。 相似文献
995.
论犯罪后的态度对量刑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并合主义与责任主义的要求,在正确选择了法定刑后,首先根据影响责任刑的情节裁量责任刑,然后在责任刑之下根据影响预防刑的情节裁量预防刑并确定宣告刑。犯罪后的态度是影响预防刑的重要情节。对于自首、立功与坦白能否从宽以及从宽的幅度,必须进行实质判断;不自首、不坦白是行为人犯罪后的常态,不能成为增加预防刑的情节。反省、悔罪与赔礼道歉虽然不是法定量刑情节,却是减少预防刑的重要情节,法官在裁量预防刑时必须予以重视。事后积极退赃、赔偿损失与积极挽回损失的行为,既可能使特殊预防必要性减少,也可能使一般预防必要性减少。行为人犯罪后为逃避刑事责任而隐瞒事实、毁灭证据与负案潜逃属于犯罪后的常态,不能成为增加预防刑的情节。 相似文献
996.
匿名信引出卖婴案
2013年6月5日上午,一封匿名举报信被送到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局长赵友明手上.举报信的主要内容是:“太平镇高夏庄村村民邢小强通过刘春、李良等人,于2011年12月将其在太平镇卫生院出生的双胞胎儿子卖掉了,希望公安机关管一管.”
随即,办案民警展开调查,了解到举报信中提及的李良系太平镇双河村村民,现年53岁;邢小强的妻子陈嫒于2011年12月19日在太平镇卫生院产下一对健康的双胞胎男婴. 相似文献
997.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中央名义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在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也提出今年重点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因此,为落实这一任务,尽快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立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998.
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秩序是一个动态的规范体系,上下位阶规范之间具有紧密的意义关联。宪法当然是解释下位阶法律的基础与界限,但法律也可对宪法规范含义的确定产生积极影响。"入户抢劫"的刑法规范是国家履行对住宅自由保护义务的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对"户"的司法解释因此也是对住宅自由之规范领域的界定。我国刑法上的"户"在实践中有着两种不同的解释,即"供他人生活"的场所,或者"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场所。面对着这两种不同的解释,解释者应当选择更符合宪法的解释。通过合宪性解释的途径,宪法的价值理念得以注入部门法的实践,从而使得部门法能更好地承担保护基本权利的义务。 相似文献
999.
张同彤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5,(10):63-63
不久前,故宫300年历史大缸被刻字。故宫博物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故宫每年都会发生此类事件,之所以频繁出现刻画现象,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据悉,此种情况属于被损坏后易于修复、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认定为犯罪,但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5条第3项的规定,对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相似文献
1000.
刘会霞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2):64-67
转化型抢劫罪可以分为消极转化型抢劫罪和积极转化型抢劫罪。消极转化型抢劫罪以携带凶器为先行行为,以抢夺行为为后续行为。携带凶器包括显露携带和暗藏携带。积极转化型抢劫罪以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先行行为,但立法和司法解释不统一。先行盗窃行为发生在户内,后续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不应认定为入户抢劫。转化型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标准应与典型抢劫罪的标准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