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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黄某将几年前买的家用轿车卖给江某,双方签订了机动车辆买卖合同,支付了车款并交付了轿车和行驶证,但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几周后,江某发生交通事故,将一位行人撞成重伤,轿车也有一定损坏。公安交通部门认定江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江某声称肇事车没有过户,实际车主  相似文献   
222.
张建国  王丽 《中国民政》2007,(11):36-36
简要案情2007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南召县城丹霞路西段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年轻人和一对中年夫妇。这对年轻人是来申请离婚的。经查验证件,男青年叫潘某,1979年  相似文献   
223.
【裁判摘要】 一、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三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双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224.
法制博览     
《当代审判》2003,(3):52-53
  相似文献   
225.
为民 《支部生活》2006,(5):43-43
邻居王大妈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王大妈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王大妈。之后王大妈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在自己去世后,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去年冬天王大妈病故了,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她的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王大妈的大儿子就请其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但是遭到了弟弟的拒绝。弟弟认为自己对这套房子也有继承权。因此,王大妈的大儿子一直都未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相似文献   
226.
《民主与法制》2011,(31):63-63
朱某与立新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居间合同》及《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在此基础上,朱某与房屋出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该房屋的价格为180万元。朱某如约向立新房地产经纪公司支付了居间服务费。签约后,在立新房地产经纪公司尚未来得及办理贷款、网签以及过户手续时。  相似文献   
227.
邬力群 《党建》2011,(8):34-34
我2001年办了退休手续。作为一名普通的老共产党员,工作虽然退了,但心不能退。我选择走进岩石裸露、植被稀疏的山区,开始实现我“治山治水”的宿愿。  相似文献   
228.
《工友》2011,(9):25-25
《工友》编辑部: 《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相似文献   
229.
【裁判摘要】婚姻当事人之间为离婚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离婚为前提,虽然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而没有生效.已经变更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230.
特色小吃     
《台声》2011,(8):101-101
新竹县新埔镇秋天最重要的事,是将一颗颗漾着橘红色泽的柿子晒太阳。在历经多道繁复手续再加上新埔镇制做柿饼的先天环境,柿子从浑圆多汁到干瘪,一颗颗风干的、香甜的柿饼,便变成老饕手中舍不得放下的可口零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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